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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西延高铁富平特大桥沿线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告

为确保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相关规定,划定西延高铁富平特大桥沿线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西延高铁富平特大桥黄土台塬区(以下简称黄土台塬区)DK50+246~DK50+427、DK55+800~DK75+700、DK85+600~DK85+755段,对应运营里程分别为K781+172~K781+327、K791+227~K811+127、K816+500~K816+681段,桥梁外侧起向外左、右两侧各390米范围内设置地下水禁止开采区,390米-500米范围设置限制开采区。对西延高铁富平特大桥河流阶地区(以下简称河流阶地区)DK50+427~DK55+800、DK75+700~DK85+600段,对应运营里程分别为K781+327~K791+227、K811+127~K816+500段,桥梁外侧起向外左、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设置禁止开采区,200米-500米范围设置限制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内水井全部关停,禁止新建水井。限制开采区内不满足井间距要求(黄土台塬区井间距不得小于400米,河流阶地区井间距不得小于200米,下同)时禁止新建灌溉机井;满足井间距要求的新建机井,黄土台塬区井深不得超过240米,河流阶地区井深不得超过100米。对不满足井间距要求的现有机井应根据实际情况关停部分水井,现有机井报废后不得新建;对满足井间距要求的现有机井及新建机井,黄土台塬区单井抽水量不得大于150吨/日且单井最大降深不超过76米,河流阶地区单井抽水量不得大于280吨/日且单井最大降深不超过23米。

铁路运输企业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监测方案,加强铁路运营期间西延高铁富平特大桥沿线地面沉降和地下水位动态变化等情况监测,定期对监测数据和地面沉降影响原因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报请调整200米以外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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