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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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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0-00048 [ 主题分类 ] 优抚安置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0-09-1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发[2000]40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 2000-09-1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订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二)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三)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四)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市、县区的老龄工作。

  (五)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二、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贾治邦 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常务副主任:张 伟 副省长
  副主任:陈再生 省民政厅厅长

      郑德义 省政府副秘书长

      宁长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晓安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委 员:张迈曾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自立 省委老干局副局长

      王建明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高仰秀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陈敏钰 省教育厅副厅长

      苏凤华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郭青凡 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铁焕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树汉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宝珊 省人事厅副厅长

      施 恩 省建设厅副厅长

      蒋惠莉 省文化厅副厅长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顺成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李明华 省体育局副局长

      董旭阳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杨 辉 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李健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

      吴亚萍 省妇联副主席

  三、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将原“陕西省老龄问题委员会”更名为“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民政厅代管。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厅长陈再生兼任,聘请原省老龄委主任赵长河、赵景炎、任应斌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顾问,参与办公室领导工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理顺和健全本地区老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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