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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改革棉花流通体制,对于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棉花流通秩序,构建棉花生产、流通、加工、消费新体制,稳定棉花市场供求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从改革的大局出发,结合当地实际,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对于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要积极、稳妥地研究和解决,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省政府。
  
  

陕西省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省贯彻国家棉花生产、流通、储备、消费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和改革措施,促进棉花生产,满足了纺织用棉和其他用棉的需要,为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创造了必要条件。为了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机制。在管好棉花储备、进出口和强化棉花质量技术监督的前提下,完善棉花价格形成机制,拓宽棉花经营渠道,转换棉花企业经营机制,降低流通费用,建立新型的产销关系。
  二、建立市场形成棉花价格的机制,引导棉农进行种植结构调整
  按照国务院的决定,从1999年9月1日新的棉花年度起,棉花收购价格棉花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国家不再作统一规定。国家主要通过储备调节和进出口调节等经济手段调控棉花市场,同时每年还将发布棉花收购指导性价格和指导性种植计划,引导棉花生产,防止棉花价格大起大落。遇有特殊情况,国家可在一定时期内对棉花收购或销售价格规定一定程度的限制。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公布的棉花指导性价格、指导性种植计划、国内外棉花供求等市场和政策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民广泛宣传棉花价格由市场形成的改革方向和实行优质优价,大幅拉开质量差价,扩大品种差价和等级差价的政策,介绍全国棉花供求情况,用供求信息和价格信号引导农民调整棉花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
  棉花价格放开后,各级棉花企业必须按照保本销售的原则经营,决不允许发生新的亏损挂帐。因经营不善而造成的亏损和增加的保管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
  三、实行棉花经营资格认定制度,积极拓宽棉花经营渠道
  供销社及其棉花企业、农业部门所属的良种棉加工厂和国营农场、经资格认定的纺织企业均可直接收购、加工和经营棉花。个体棉贩及其他未经资格认定的单位,一律不得收购、加工棉花。要获取棉花经营资格,棉花收购单位必须有规定数量的自有资金、具备执业资格的质量检验人员和必要的仓储设施;棉花加工单位必须有符合规定的设备和经营场所。具体棉花经营资格认定制度、审批程序等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经贸委、省技术监督局、省供销社、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对未经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棉花是大宗工业原料,其流通方式主要是合同订货、直达供货,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经营成本。鼓励纺织企业、纺织产品出口企业及其他用棉单位,通过委托、代理等多种形式到省内产棉区基层供销社、棉花加工厂或县级棉麻公司直接采购棉花;鼓励各用棉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与产棉区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建立棉花生产基地,以稳定产销关系。有条件的产棉区要大力发展棉农合作组织,加工和经营其生产的棉花,逐步与纺织企业结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组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棉花质量、标准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收购、加工、调拨、储备各环节质量监督的执法力度,确保市场棉花质量的稳定,促进棉花有序流通。
  目前,我省籽棉加工能力完全可以满足需要,棉花经营渠道拓宽后,各地、各部门不得新上籽棉加工项目,更不得生产和使用已被取缔的小轧花机、土打包机。棉花收购、经营单位可以通过联营、租赁、兼并等形式,充分利用供销社棉花经营单位的现有设施和加工能力。
  四、加强储备棉管理,实行储备与经营分开
  承担国家储备棉的企业,务必严格按照国家对储备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储备棉管理,确保储备棉的安全,并做到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省级棉花的储备,由省计委根据棉花宏观形势和全省棉花产销情况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省级储备棉的收储、轮换、抛售计划以及出库价格等,由省计委会同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省供销社、省纺织工业总公司等有关单位制定。省级储备棉的收购资金由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安排专项贷款,实行库贷挂购,封闭运行。储备费用、利息拨补办法由省财政厅商有关部门制定。省级储备棉管理任务由省供销社承担。国家和省级储备棉要与企业自行经营的棉花严格分开。
  五、推行公证检验制度,加强对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
  棉花经营渠道拓宽后,供销社棉花企业及其他棉花经营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棉花检验规程和质量标准,确保收购、加工、调拨和储备各环节的棉花质量。省技术监督局所属的纤维检验局要统一组织做好1999年开展的对经营性棉花实行申报公证检验的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尽快全面展开。供需任何一方都可委托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进行公证检验,检验证书作为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公证检验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所属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做好棉花收购、加工、调拨、储备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市场棉花质量。
  六、分清职责,做好棉花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棉花经营渠道拓宽后,供销社棉花企业的收购资金继续由农业发展银行供应,我省各级供销社棉花企业、农业发展银行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发[1998]42号)文件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棉花贷款管理的紧急通知》(农发行字[1998]176号)精神,对棉花收购资金实行“库贷挂钩、封闭运行、及时还欠”,即:收购多少棉花,贷多少款;销售多少棉花,收回多少贷款本息;实现的税后利润首先归还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财务挂帐。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强对棉花收购资金的监管。由农业发展银行供应收购资金的供销社棉花企业,只能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帐户,不得在其他银行多头开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棉花收购资金,发现有挪用资金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纺织企业收购棉花所需资金由有关国有商业银行供应。为促进纺织企业多购棉、多用国产棉,银行可以按其年度棉花合理库存量来安排购棉资金贷款数额和贷款期限,并切实加强监管,实行“库贷挂钩”,防止挪用。省纺织工业总公司要组织所属纺织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拖欠供销社棉花企业的贷款。其他棉花经营单位所需的购棉贷款,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办理。
  七、加强进出口管理,确保有效的宏观调控
  棉花经营放开后,棉花进出口继续由国家统一安排,由国家核准的企业经营,是国家实施对棉花供求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省计委和省经贸委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加工贸易进口棉花配额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鼓励纺织企业使用国产棉生产出口产品的精神,指导纺织企业使用国内原料。同时,省内纺织企业要积极配合海关、商检部门严格对加工贸易的台帐管理和核销制度,严厉打击以加工贸易为名走私、贩私棉花、棉纱的行为,以维护国家对棉花供求宏观调控。
  八、加强棉花收购市场管理,促进棉花有序流通
  在棉花收购期间,各产棉区政府要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农业、技术监督、供销社等部门强化棉花收购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运棉花和参假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流通秩序的行为,切实整顿棉花流通市场,确保棉花有序流通和国家对棉花市场的有效调控。同时,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正常的棉花收购、交易和运销,确保棉花市场有序流通。
  我省棉花产量较少,属国家进一步压缩棉花种植面积的省区,省内不宜兴建棉花交易市场。
  九、调整棉花生产布局,努力提高棉花单产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棉花供求关系的变化,国家调整了棉花生产布局。我省各产棉区政府要按照国家进一步压缩黄河流域棉区面积的精神,调减本地区棉花种植面积,调整种植结构,帮助和引导农民改种其他经济效益较好的农作物。今后我省棉花生产及提高棉农收益主要靠提高棉花单位面积产量和品质。产棉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加大科技兴棉投入力度,搞好优质品种和重大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病、虫害防治,促进棉花高产、优质、高效。
  十、规范棉花企业与供销社的关系,深化棉花企业改革
  各地供销社棉花企业要适应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要求,面向市场,在经营体制上与供销社彻底分开,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要实行棉花储备与经营分开,棉花收储与籽棉加工业务、多种经营分开,供销社棉花经营企业的多种经营要设立独立法人,单独在商业银行开户,不得占用棉花收购贷款。
  各级供销社棉花企业要深化内部改革,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费用;积极稳妥地实施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要大力发展代理、贸工农一体化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切实降低棉花企业经营成本;要克服当前棉花压库等困难,千方百计地做好棉花购销工作,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供求关系。各级供销社与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密切协作,共同抓好棉花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积极推行棉花种植良种化,支持棉花生产。
  十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棉花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改革棉花流通体制是我省1999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棉花流通秩序,构建棉花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新体制,稳定棉花市场供求具有重要意义。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各产棉区政府必须从改革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当地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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