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监察厅《关于199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安排意见
(陕西省监察厅)
1999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败斗争多次重要讲话的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严惩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同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反腐败三项工作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着重抓好三项工作:
1、严格控制会议。坚持会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的次数、规模和人数。各级政府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准组织与会人员到会议所在市、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其它风景名胜区旅游,凡有条件的一律开电视电话会;各级政府机关不准召开各种类型的联谊会,严格控制跨地区、跨行业的研讨会,召开各类会议一律不准发纪念品。
2、严格控制改建、扩建、新建或购买、装修办公楼和新建宾馆。上半年,各地市、各部门要对落实中央关于从1997年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准新建、购买和装修办公楼规定情况,进行认真自查,下半年省上进行检查。
3、严格控制公费出国(境),坚决制止公费出国出境旅游。重点清理和规范省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组团出国出境活动。对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组团出国(境)的,要严格审批把关,一律不准向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摊派费用。同时,要继续巩固清理通讯工具、控制庆典活动、制止公款吃喝玩乐等项工作的成果,防止反弹。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登记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的贯彻落实。各级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结合“三讲”教育,切实解决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也要对照《廉政准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八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违反规定多占、购买住房、用公款装修住房;是否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以及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低价评估、买卖国有企业,导致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等。各级监察、组织部门要督促企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重点查办行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查办金融、财税、建筑、司法领域及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案件。查办领导干部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和虚报浮夸、弄虚作假以及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严重侵犯群众权益的案件。各地区、各部门都要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自办案件的力度,同时,要重视抓好派驻监察机构和基层单位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对办案的督促指导。
(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1、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农民“合理负担坚持定项限额,保持相对稳定,一定三年不变”的要求,加强对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以村为单位统计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制度;据实征收农林特产税;坚决取缔强迫农民出钱的各种达标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集资行为。要严肃查处由于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
2、切实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落实好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已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变为有偿服务,对擅自出台向企业收费项目,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责任人,要坚决予以查处。
3、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整顿药品的生产经营秩序。从严查处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的违法行为;严禁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从药品销售方谋取私利。此外,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报刊的通知精神,坚决治理向基层强行摊派征订的不正之风。要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实行果品“绿色通道”等成果,抓好行业形象塑造,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常抓不懈。
二、执法监察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要依据《行政监察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有重点地开展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执法监察工作:
(一)抓好建筑工程领域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督不力酿成的质量事故和腐败行为。各地市要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保证工程发包承包活动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今后凡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及其它公有制单位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进入有形市场,进行公开招投标,不得在场外交易。
(二)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开展执法监察。根据中央和省上的要求,重点检查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和纠正在粮食收购中压级压价、拒收限收、代扣代缴和打白条问题,以及违反粮食定价原则、低价销售、亏损挂帐问题。在夏秋两季,派出巡查组,加大对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技改项目的执法监察。检查内容是:项目公开招投标情况、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情况、资金投向和专款专用情况;以及工程监理是否规范、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完善等情况。省上今年重点检查水利、交通、农电、市政4个部门。要求这4个部门从上到下先行自查,写出报告,之后省上组织有关部门深入检查,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各县(市)区要对乡镇近几年教育集资工程项目开展执法监察。
(四)认真抓好扶贫开发项目执法监察。主要对扶贫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胡支乱花扶贫专项资金问题。此外,各级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和厂务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选择地开展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三、标本兼治工作
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全省所有行政机关与所办的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工作。省直机关和西安市市直机关要带头搞好脱钩工作。同时,要继续巩固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成果。
(二)认真执行《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对国有企业、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各地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开这项工作。推行会计委派制度,今年逐步在国有中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建立会计委派制度,同时,还要向国有企业派驻稽查特派员,向重点项目委派会计试点,必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上半年,各地市都要建立起政府采购中心,并开始运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这样做。
(四)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积极进行校务公开试点。村务公开要进一步规范,认真检查纠正对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等不如实公开的问题。政务公开要做到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除国家规定保密的外一律公开。同时,进一步抓好农村费改税、工商管理费改税的试点,不断研究探索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滋生的有效办法。
四、几点要求
第一,要认真传达贯彻,尽快部署安排。今年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任务、措施、要求都十分明确,现在关键是要积极行动起来,分级分层抓好落实。为此,各地、各部门一是要认真传达贯彻。着重学好江泽民、朱镕基等中央领导同志和李建国、程安东等省上领导同志关于廉政工作的讲话,领会精神实质,克服各种畏难、松劲情绪,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近期要专题讨论研究一次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尽快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今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将安排意见书面上报省政府和监察厅。省监察厅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贯彻不力的部门、单位,要及时通报,促其改进。
第二,要以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抓好各项廉政工作的落实。首先,省监察厅将协助省政府把今年廉政工作分解落实到省级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及承办单位,真正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其次,各单位要明确健全今年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从党政一把手、分管副职到中层干部人人都要承担廉政责任和任务,真正贯彻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工作要求。再就是,建立健全廉政工作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制度与办法,严格责任追究,保证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决不能图形式、走过场。
第三,要不断加大纠风和执法监察的力度,着力解决违法行政带来的种种问题。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监督部门和垄断经营行业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都要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率,坚决把各级政府行为、组织行为和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纳入到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范围之内,减少和防止违法行政现象的发生,真正取信于民。
第四,要勇于从各级政府自身做起,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下决心抓好廉政建设,干好自己的事,管住自己的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部门、行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不护短,严格要求,严肃处理,防止因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纪律松散,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失。尤其是在面临机构改革的情况下,更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以维护大局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