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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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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18-00073 [ 主题分类 ] 证券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4-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发〔2018〕14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

时间: 2018-04-04 08:5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相关要求,省政府确定陕西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我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特此通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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