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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沿黄生态城镇带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

渭南、延安、榆林、韩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沿黄生态城镇带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2017年第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延安、榆林、韩城各市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战略举措和布局要求,组织编制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沿黄各城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切实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沿黄各市、县工作的指导,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规划》的衔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是《规划》实施的主要管理和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规划》执行和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陕西省沿黄生态城镇带规划(2015-2030年)》.pdf

图集文件.rar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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