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帝文化园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通知
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政府、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
《黄帝文化园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已经省政府2011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帝文化园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在黄帝陵周边北起孟家塬,东至刘家川的东山岭岭脊,南至汉代周家洼遗址和广播电视塔,西至老虎尾巴村,面积约24平方公里内。你们要强化管理,严格保护黄帝陵重要文化遗产及其周边自然景观,保护黄帝陵圣地生态环境,为中华儿女祭祀始祖和爱国主义教育营造浓郁的民族圣地氛围。
二、《总体规划》是黄帝文化园区建设的基本依据,园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一轴、一河、一环、八区”分区详细规划必须根据《总体规划》制定的分区功能及相关要求进行。
三、延安市人民政府和黄陵县人民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园区建设的各项任务。要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分期分区建设。近期要推进轩辕庙东侧黄帝文化博物馆、文化园旅游服务区以及东湾景区建设。要通过东西分区、行政中心西移等措施,协调好园区建设与黄陵县城发展的关系,纯化东区文化园区功能,适当扩大园区控制范围,以加强对文化园区及外围山体生态的保护。
四、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负责《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建设以黄帝陵为核心、内涵丰富、人与自然和谐的民族文化园区是黄帝陵保护管理史上的重大举措,这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促进祖国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信心,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总体规划》的实施,为保护黄帝陵、建设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作出贡献。
附件:1《黄帝文化园区总体规划文本(2011—2030年)》
2《黄帝文化园区总体规划图集(2011—2030年)》
3《黄帝文化园区总体规划说明书(2011—2030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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