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已经2009年第2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汉中、安康、商洛三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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