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县域工业化发展纲要(2009—2012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加快县域工业化发展纲要(2009—2012年)》已经2009年第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县域工业化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必然选择。制定实施加快县域工业化发展纲要,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破解“三农”问题、推动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依托资源优势,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产业,不断壮大县域工业化发展规模;要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培育县域工业化发展的市场主体;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走协调并进、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省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我省县域工业化进程。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陕西省加快县域工业化发展纲要
(2009—2012年)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省县域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发展
1.加快县域工业化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关键。县域工业化是全省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县域二、三产业不断发展,在农村生产和就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也是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过程。实现县域经济突破发展,潜力在工业,出路在工业化。推进县域工业化的核心是培育企业,增加企业数量,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质量。
2.我省县域工业化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托资源优势,围绕大工业战略,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为推进县域工业化、壮大县域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全省上下对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发展形成了共识,积极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全省县域工业化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3.中小企业成为推进县域工业化的主体力量。2008年,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到110万个(含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33万人,增加值2813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1.05%,比上年提高2.55个百分点;实缴税金307亿元,比上年增长20.89%。中小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9个,过5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38个,分别比上年增加9个和7个。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达到4185个,其中工业企业3188个。中小企业成为县域工业化发展的主体力量、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为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4.我省县域工业发展潜力大、任务重。我省县域工业发展虽有较好的基础,但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聚集度低。全省县均企业数1090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个,比全国平均数分别少1000个、58个;县域工业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54.1%,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均生产总值32.4亿元,不到全国县域平均值的55%,有58个县人均生产总值不到1万元。差距蕴含着潜力,只要正视差距,敢于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就能发掘县域工业的巨大潜力,促进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5.加快县域工业化发展既有挑战也有机遇。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未见底,我省县域工业发展面临资金匮乏、人才短缺、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严峻挑战。同时也要看到,加快县域工业化面临难得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为推进县域工业化指明了方向;国家实施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推进县域工业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为推进县域工业化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国际国内产业加速转移,为县域承接先进技术和资本,拓展发展领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只要积极利用有利条件,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就一定能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进程,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推进县域工业化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6.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兴业富民强县、建设西部强省为目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换理念,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着力建设工业园区,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名牌产品,逐步形成以区域特色产业为支撑,资源开发加工型、为大工业配套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协调并进的县域工业化发展的新格局,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7.总体要求。
——坚持立足县情,突出特色。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科学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县域工业化发展道路,合理确定主导产业,集中资源,重点推动。
——坚持科学规划,板块推进。统筹制定县域工业化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和主要目标,实现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相互衔接,培育骨干企业,形成产业集群,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融合发展。
——坚持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吸收、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科技型企业,扶持新兴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县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培植支柱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增强工业反哺农业的物质基础和经济能力,不断加大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政府服务,市场引导。除障清道,松绑放权,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创建宽松的政策环境,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和企业形象。
三、主要目标和发展重点
8.主要目标。推动全省县域工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扶持引导关中地区在高新技术、装备制造、建筑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业领域形成产业聚集优势;陕南地区在绿色食品、中药材加工、桑蚕丝绸、有色金属加工业领域形成产业聚集优势;陕北地区在能源化工配套、煤油气转化等方面形成产业聚集优势,培育一批工业化发展的重点县(市、区),促进县域经济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走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到2012年,全省中小企业增加值达到58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县域工业增加值超过3500亿元,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58%以上,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
——全省中小企业(含个体经营户)数达到118万个,年均新增2万个;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500个,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300个,过10亿元企业40个。
——全省中小企业年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从业人员达到690万人,其中吸纳农民就业超过500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35%以上;县域工业企业从业人数增加到196万人,年新增2万人。
——重点发展100个县域工业园区,2012年全省县域工业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1800亿元,年均增长24%。
——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60%以上,精深加工率达到40%以上。
——大幅度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使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数达到全省要求指标。
9.重点领域。
(1)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托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粮、油、果、畜、菜、茶、药材加工企业,加大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产业关联度高、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力发展包装储运、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农业产业化配套服务企业,形成服务促生产、配套促加工的格局。
(2)围绕大企业大集团发展配套型工业。支持县域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配套协作关系,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装备制造领域,以飞机制造、汽车制造、输变电设备、电子通讯设备、工程机械、专用设备等为重点,围绕大型骨干企业和主导产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能源化工领域,结合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发展煤化工、石油化工,开发水电、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着力发展一批技术密集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环保型企业。
(3)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依托我省科技、教育、人才优势,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区的孵化和辐射功能,推动科研成果在县域转化落地,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光机电一体化、现代农业、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
(4)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造纸印刷、日用化工、纺织服装等轻工行业,通过加快技术改造和资源优化整合,重点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发民俗工艺,创办小企业。鼓励发展为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市场需求而采用人工作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挖掘县域老企业、老品牌潜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5)大力发展服务业。重点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和引进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和培育产品交易市场,培育和发展会展、设计、服务外包等生产服务业与商贸、文化娱乐等消费服务业,促进生产服务业向制造业渗透,直接作用于制造业的生产流程,延伸产业链条,催生产业集群,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大力发展旅游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创造需求,引导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四、鼓励创业,催生小企业,提升企业规模和素质
10.激发创业激情,鼓励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和家庭工业,培植县域工业新生力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和政策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降低创业企业注册门槛,激励高校毕业生、待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办小企业和家庭工业,拓宽发展空间。支持各地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企业“孵化器”,重点建设100个中小企业远程创业辅导站,建设100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孵化效率。通过传授创业技能,提供创业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
11.实施“百千万中小企业发展工程”,扶持县域工业骨干力量。全省每年筛选100户规模以上企业,实行政策倾斜,在用地上优先保证、资金上重点扶持,打造县域经济的“主心骨”。重点支持1000户高成长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产学研结合,合作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实施核心技术项目或技改项目。开展万名创业者、小老板培训活动,扶持发展10000个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12.加强县域工业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筹建省级中小企业科技项目交易平台,引导县域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使企业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每年从高校和科研院所筛选一批科技成果项目,组织商洽对接,促进成果转化。强化共用技术平台的公共服务,重点完善技术装备、电子认证、企业信息系统等,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13.继续推动企业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促进家族式作坊式企业向开放多元的产权结构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转变。创新企业管理,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权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改变企业产权单一、管理落后而造成的效益低下问题。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改造。创新营销方式,健全营销网络,增强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强企业守诚信重质量工作。完善信用制度,健全信用自律机制。
五、加快县域工业园区建设
14.认真搞好园区规划和产业集群建设。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和产业现状,对县域工业园区的主体产业、土地利用、环保设施等进行充分论证,科学编制发展规划。集中力量抓好100个重点园区建设,配套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聚集区,努力提升工业园区水平,使其成为县域工业的主要载体。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发展产业集群,把特色园区做强做大。以园区建设为引擎,聚集人气,吸纳人才,安置社会劳动力,促进城镇化发展。
15.建立健全县域工业园区管理运营机制。县域工业园区建立精干、务实、高效的管理服务机构,做到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重点园区管委会主任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或由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建立市场化运作体制,运用多种经营方式,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园区道路、供水、供电、供热、电信、绿化、环保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工业园区,增强吸引力和承载力。
16.切实保障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土地需求。县域工业园区规划报经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审查同意后,国土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依规加强园区的土地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单列,土地利用的存量指标和土地复垦及旧庄基地整理等可调剂指标向园区建设倾斜,保障园区发展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统一配建一定比例的标准厂房,用于入园企业购买或租赁,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不断提高园区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六、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增加县域工业发展的资金投入
17.建立财政扶持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设立县域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县域工业化建设的投入,引导支持创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产品研发和县域工业园区建设等。市、县两级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优化存量结构,整合多方资源,逐步建立财政扶持县域工业发展长效机制。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形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增加对县域工业的投入。
18.加快金融创新,开辟融资新途径。促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县域和园区的银行网点覆盖范围,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开展综合信贷服务。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强化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小企业贷款经营中心和小企业支行。积极探索建立地方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推进银企合作,搭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交流对接平台,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努力增加县域企业贷款规模。
19.规范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县域融资市场。重视民间资本对发展县域经济的作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贷款支持创办企业。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一个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发展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切实强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民间信用合作组织和融资互助组织。
20.继续抓好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市县建立担保机构,完善制度,提高素质,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提升担保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建立互助性担保机构,允许设立市级再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在促进担保机构发展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大力推进担保业的发展。
21.做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建立上市企业储备库,加大前期培育工作力度,改制一批,辅导一批,力争每年有3至5户企业上市。采取事前资助、事后奖励的办法,降低企业上市成本,鼓励企业上市。稳步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试点工作。
七、扩大招商引资领域,拓展发展空间
22.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健全招商机制。坚持以引进项目为突破口,强化招商责任,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新局面。积极整合招商信息资源,围绕县域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做到可上的项目积极上,应保的投入力求保,能建的工程抓紧建,使工业总量实现新的扩张。创新招商模式,研究新机制,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知名品牌。
23.主动承接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的产业转移。抓住国际国内产业大规模转移的重大机遇,实施充分开放合作,创造和发挥比较优势,找准承接方向,打造承接载体,把县域建设成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同时密切关注港、澳、台地区和欧、美、日、韩等国家,多层次、多渠道、有选择地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洽谈活动。通过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引资比重,优化县域工业结构,形成和壮大一批无污染、绿色环保型优势特色产业链、产业带和产业集群。
24.大力营造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多服务、少干预,建设诚信政府,促进以商招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经济欺诈行为。规范部门执法和收费行为,依法行政,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发展和规范中介服务组织,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健全公开、便民、高效的服务机制,建立省、市、县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体系和发展环境评议制度。
八、加强对推进县域工业化的组织领导
25.强化政府县域工业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县(市、区)政府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重要性和针对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县域工业化的具体领导。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和落实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及责任,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重视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县域工业化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干部遵循市场规律,学习先进经验,树立工业化理念,不断提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定加快县域工业化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26.加强企业家和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把培养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纳入人才战略规划,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培训力度,依托大专院校等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现有企业经营者素质,培育一批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引导、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县域企业就业。建立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构建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市场化。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评估和跟踪研究体系,实行分类指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确保县域工业化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7.创新县域工业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指导全省推进县域工业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域工业化发展纲要,研究相关政策和重大问题,制订县域工业发展指标体系,对各县工业发展情况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制定扶持县域工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各市、县、区政府把推进县域工业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培植重点、分类指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强化统计分析手段,从组织上、队伍上、制度上保证加快县域工业化发展的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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