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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咸一体化建设规划》的通知

    注:本文件已于2014年2月28日废止。废止的依据、理由和时间,请查阅《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陕政发〔2014〕12号)。



西安、咸阳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西咸一体化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2008年第2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咸阳两市政府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规划》确定的基本要求,组织编制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西安、咸阳两市城区的一体化及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使西安市尽快做大做强,使咸阳市在西安市的辐射带动下更快发展。杨凌示范区要依托西咸一体化载体加快发展。要进一步解决好城市交通和产业一体化问题,促进两市一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依据《规划》认真组织好各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指导城市建设。

  省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西安、咸阳两市政府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建设。省建设厅要及时对《规划》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将落实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六日
  
  (《西咸一体化建设规划》及其《沣渭新区总体规划》、《泾渭工业园总体规划》、《空港产业园总体规划》、《渭河西咸段生态景观带总体规划》单行本附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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