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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等六部门《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的通知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制订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等六部门《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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