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 > 陕政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弘扬科技创新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CCPP装置AV45—17+4E280轴流+离心煤气压缩机”等38项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小麦新品种武农148选育与推广应用”等101项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陕西省病毒性肝炎流行规律及防治研究”等100项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获得奖项的科技工作者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再立新功。希望全省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奋力攀登、开拓创新精神,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全面提高我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加快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