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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两省区民政厅《关于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务院〔2001〕49号批复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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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5-0007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5-12-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发〔2005〕24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两省区民政厅《关于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务院〔2001〕49号批复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两省区民政厅《关于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务院〔2001〕49号批复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时间: 2005-12-30 00:00

  

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两省区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水利厅、监察厅: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陈德铭省长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杨晶主席的协商意见,陕蒙两省区民政厅于200581819日在西安召开了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务院〔200149号批复联席会议,形成了《关于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务院〔200149号批复会议的报告》。该《报告》已经两省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两市政府和两省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与陕西省红碱淖和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划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49号,以下简称《批复》),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批复》的落实工作。


二、为使《批复》尽快落到实处,由榆林市和鄂尔多斯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共同任组长,组成由两市民政、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和相关县(旗)主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抓好《批复》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红碱淖地段和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批复》中已划定行政区域界线的实地认界和跨界资源权属的确认工作。


三、各级民政、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监察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对不认真落实《批复》,不依法管理界线,不执行领导小组裁定的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故意制造事端,阻碍《批复》落实,甚至挑起群体性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要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市政府必须在30日内完成红碱淖和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行政区域界线认定和跨界资源权属范围的确认工作。无故不能按时完成《批复》落实工作的,要追究市、县(旗)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在落实《批复》的过程中,两市和有关县(旗)政府要切实做好边界地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新的纠纷和冲突,确保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全力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六、全面落实《批复》工作完成后,两市政府要认真进行总结,联合向两省区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附件:1. 陕西省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务院〔200149号批复会议的报告》(陕民字〔200560号)


2. 陕西省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函〔200149号批复会议纪要》



陕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陕民字〔200560



关于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务院〔200149号批复会议的报告



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按照陈德铭省长、杨晶主席的协商意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于200581819日,在西安联合召开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务院〔200149号批复会议。榆林市、鄂尔多斯市,神木县、定边县、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长等参加了会议。国家民政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参加了会议并做了指导和协调工作。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与陕西省红碱淖和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划定有关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双方本着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研究了落实《批复》的有关事宜,并形成了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与会双方共同对《批复》下发以来发生在红碱淖、克珠尔滩(席芨滩)的多起纠纷事件进行了分析,认为未能及时落实《批复》的主要原因是实地行政区域界线没有落实,确定跨界资源权属范围未能确定。问题的根源主要是双方基层政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对《批复》精神都存在着片面理解,实地落实工作中未能做到实事求是和互谅互让。对这次会议,两省区毗邻市、县(旗)政府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对落实《批复》工作十分关注,国家有关部局积极协调指导,长期以来边界地区各族群众友好交往,是解决矛盾、落实《批复》的契机和基础。要切实把握好这次机会,双方要从边界地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从国家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共同携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好落实工作。


会议通过协商,确定了红碱淖、克珠尔滩(席芨滩)行政区域界线和跨界资源权属的实地落实工作,要以《批复》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32号)精神,按照国务院《批复》明确划定的行政区域界线,逐段进行实地踏线认界(视实地情况由双方县旗研究是否增补界桩)。同时,对红碱淖、克珠尔滩(席芨滩)1996年国务院实施全面勘界前双方跨界居住村民的行政管理范围和土地、林地、用水习惯、草场使用范围予以确认。上述原则的确定,保证了下一步落实《批复》的顺利开展。


这次会议的重点,是研究、制定落实《批复》的具体措施,并对前几次两省区协商会议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下一步落实《批复》工作由榆林、鄂尔多斯两市政府牵头,两市民政、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及相关县(旗)领导参与,联合组成落实《批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地认界和明确跨界资源权属范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红碱淖和克珠尔滩(席芨滩)两个工作组,具体对《批复》中已划定界线的实地认界和跨界资源权属的确认,并对落实工作提出时限要求和成果要求。对此,榆林市、鄂尔多斯市有不同意见,认为《批复》下发以来,两市为落实《批复》,实地认界和明确跨界资源权属范围,曾多次磋商,其中三次是两省区政府和民政厅组织的,但均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这次确定由两市联合组织实施,认为协调力度不足,恐难以取得预期目的。因此,他们恳请两省区政府出面,由省区相关部门直接参与实地的认界和明确跨界资源权属范围工作,保证这次落实《批复》工作能全面完成。


二、我们的意见


2001年《批复》下发以来,红碱淖、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几乎每年都有因实地界线未落实、跨界资源权属未确认,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引发纠纷,给双方各级政府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干扰,也严重地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几年来落实《批复》工作成效不大,基层认识不足,双方分歧大,实地情况复杂都是因素,但落实力度小也是一个原因。这次会议,两省区对落实《批复》,实地认界和明确跨界资源权属范围原则取得一致意见,是落实《批复》的一个良好的开端。两省区民政厅认为,应抓住这个机会,加大落实工作力度,争取一次解决。为此,我们建议:


(一)全面落实《批复》精神,实地明确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和跨界资源权属范围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由榆林市、鄂尔多斯市政府负责。联合成立由两市政府领导为组长,民政、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和神木县、定边县、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政府领导为成员的,两市联合落实《批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批复》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红碱淖、克珠尔滩(席芨滩)两个工作组,分别把上述两段实地行政区域界线和跨界资源权属范围予以确认。两个工作组在实地工作期间,对认界和跨界资源权属范围认定要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和认定协议,并标绘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两市实地明确行政区域界线和跨界资源权属范围工作,应在两省区人民政府批准《纪要》后的30日之内全部完成,并形成联合报告报两省区人民政府。


(二)为了保证两市落实《批复》工作顺利开展,单靠民政部门协调是不够的,许多工作尚需有关部门共同来完成。建议两省区民政、国土、水利、林业、农业等部门建立联席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指定一位领导,负责省区之间的业务沟通、协调等工作,对两市落实过程中的困难给予必要的指导、调处,实行业务部门对口负责,并对业务范围内无法形成一致的争议进行联合裁决工作。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相关市、县(旗)和省区有关部门执行。



陕西省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2



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函〔200149号批复会议纪要



按照陕西省陈德铭省长、内蒙古自治区杨晶主席协商的意见,200581819日,两省区在西安召开了陕蒙两省区落实国函〔200149号批复会议。两省区民政厅领导、榆林市、鄂尔多斯市、神木县、定边县、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政府领导及民政局长参加会议,民政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指导并做了协调工作。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与陕西省红碱淖和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及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49号)(以下简称《批复》),就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进行了商讨研究。双方本着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实事求是,不计较枝节问题,不纠缠历史旧账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全面贯彻《批复》精神,在实地确认行政区域界线和确定跨界资源权属范围,形成一致意见。纪要如下:


一、根据《批复》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32号)文件精神,按《批复》明确规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依次逐段进行实地踏线认界,同时,对红碱淖、克珠尔滩(席芨滩)1996年国务院实施全面勘界工作前双方跨界居住村民的行政管理范围和土地、林地、用水习惯、草场使用权属予以确认。


二、两省区民政部门对《批复》下发以后,红碱淖、克珠尔滩(席芨滩)发生的一系列情况和几次双方协商过程,进行了详细研究,分析了存在的实际问题,探讨了下段工作的方案和措施,一致同意由榆林市、鄂尔多斯市政府组织落实《批复》的工作,并成立由政府牵头,两市民政、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及相关县(旗)主管领导参加的工作组,负责认界和跨界资源权属的确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合认界和确定跨界资源权属红碱淖、克珠尔滩(席芨滩)问题工作组,负责《批复》中明确划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和跨界资源权属确定工作。两市联合工作组实地认界和确定跨界资源权属工作,应在两省区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形成工作报告报两市人民政府。两市人民政府将联合认界和确定跨界资源权属报告、实地工作记录、附图及工作总结联合报两省区人民政府。


三、切实做好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两省区各级政府特别是沿界地区的县(旗)、乡(镇)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做好边界地区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得引发新的纠纷冲突。双方市、县(旗)、乡(镇)政府要建立维护边界稳定的信息沟通和对话机制,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确保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四、在研究协商过程中,榆林市和鄂尔多斯市领导认为,两省区过去曾多次协调落实《批复》,但都未能取得满意的效果。为尽快落实《批复》,请求由两省区政府组成领导小组,协调两市、四县(旗)进行实地认界和确定跨界资源权属范围。


五、以上纪要由两省区民政厅联合上报两省区人民政府。



陕西省民政厅张建功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杨吉良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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