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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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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5-0052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函〔2025〕104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5-09-22 14:18

张凯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陕西立法制定我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建议》(第12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数字化浪潮下,政务新媒体成为政府机关网上履职的重要阵地。近年来,省政府办公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监管,持续提升政府机关网上履职能力。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体系。为全面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创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从职责分工、开设整合、功能建设、保障机制、安全防护、考核培训等方面对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进行全面规范,为全省政务新媒体工作提供了系统工作指引。同时,每年印发《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对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功能建设、内容质量等进行评估,逐渐形成较为健全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严格开展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建立季度抽查通报制度,每次抽查比例在30%以上,确保所有政务新媒体年度检查全覆盖,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报检查结果,2024年共检测发现政务新媒体问题3066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办结。同步推动各地、各部门做好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僵尸”“空壳”等政务新媒体账号,果断采取措施,强制限时整治,加强动态监管。通过“季度检查+专项整治”相结合模式,实现了省、市、县、乡政务新媒体全方位全覆盖动态监管。

三是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质效。开发建设“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对政务新媒体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数据库、业务办理、日常监测等方面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检查频率和精细度,有效减轻了基层同志读网工作压力,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智能化水平。

四是扎实举办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坚持理论结合实践,每年分层级举办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精心策划培训课程,邀请部委及高校学者专家授课,较好提升了政务新媒体工作者的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全省各市(区)也组织开展了政务新媒体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质量,创新政务新媒体监管措施,持续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支撑。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政务新媒体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王  沛    电话:0296391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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