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现就徐明非代表《关于支持建设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议》(第7212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省高度重视关中文化保护传承,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旅强省目标,凸显陕西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重要发源地的特色地位和关中地区在中华历史文化版图的重大影响,加快弥补关中地区整体性非遗保护的板块空白,于2021年全面启动省级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相关工作,着力缩小东西地区差距、促进地域平衡发展,更好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整体性保护。
近年来,我省制定出台《陕西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批复西安市、渭南市、宝鸡市作为省级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指导成立市级领导小组,开展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题调研,全面梳理辖区内文化生态资源,启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邀请国家级生态区专家进行全面指导,确保建设筹备工作高起点进入、高标准推进。目前,西安市渭南市已分别拟制省级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西安市)规划纲要、省级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渭南市)规划纲要。2023年底,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级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我省向贵部报送了《关于申请设立国家级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请示》。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汇报沟通,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推进机制,健全工作体系,有力有序推动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确保各项建设标准尽快达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求,力争我省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级名单,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陕西力量。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3日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电话:0296391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