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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1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中国社科院办公厅:

现就徐明非代表《关于在陕西西安建立国家方志馆丝绸之路分馆的建议》(第5217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先后出台《陕西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在西安建立国家方志馆丝绸之路分馆。为宣传、推介中华文明和丝路精神搭建交流平台。

去年以来,我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国家方志馆丝绸之路分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在参加国家方志馆分馆建设研讨会期间,就申报前期工作、当前现状及下一步打算向中志办主要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并对《国家方志馆分馆建设管理工作规定(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先后赴国家方志馆黄河分馆(山东东营)、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山东省方志馆及国家方志馆南水北调分馆(河南焦作),了解分馆建设运营等情况。同时,加强与国家方志馆南方丝绸之路分馆(云南大理)、国家方志馆南水北调分馆的交流协作,建立资源共享和联络沟通机制。赴中国国家版本馆西安分馆、柳青文学纪念馆、西安交通大学博物馆(校史馆)实地考察调研,主动对接省级“一带一路”建设协调机构和高校研究机构,积极与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等单位沟通交流,寻求对分馆在筹建理念和思路等方面的智力支持。

我省坚持多举措、多途径着手启动丝绸之路沿线西北五省(区)相关资料征集工作,包括各类方志、年鉴、地情丛书、古籍(含旧志)等。设立征集《方志视角下丝绸之路文化遗产》《陕西与“一带一路”国家间文化交流》《地方志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路径与方法》《方志馆布展与丝绸之路文化元素》等15个研究课题,开展相关探索和研究,努力借“一带一路”修“地方志丝绸之路”。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方志馆分馆建设管理工作规定》要求,加强与国家方志馆、中国社科院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对接,争取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继续加强与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级地方志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古丝绸之路沿线地区丝绸之路建设基本状况,为下一步全面开展资料征集、展陈内容、参考和储备奠定基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电话:029639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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