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汛应急预案和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陕西省抗旱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2014年1月11日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陕西省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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