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1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2〕192号)同时废止。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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