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胡保存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函
省应急厅: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胡保存同志聘为省政府参事的通知》(陕组干任〔2021〕175号),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聘任胡保存同志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聘期从2021年6月10日起,任期三年。任期内退休,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办理离任手续。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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