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分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00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陕政办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1-0004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06-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函〔2021〕53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00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00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2021-06-16 11:04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现就郭晓燕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铜川建设中药材期货交易市场(中心)的建议》(第8006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省中药材资源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好,种类丰富、品系纯正、绿色质优,有中药材3291种,重点品种283种,现有中药材种植面积360余万亩,全国排名前5位,天麻、绞股蓝、黄精等7个品种通过国家GAP认证,黄芪、山茱萸、华细辛、太白贝母等18个品种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45种大宗道地中药材、区域优势中草药和优势中成药“秦药”成为我省优势品种代表。我省铜川市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以传承和弘扬孙思邈中医药文化为抓手,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保障,先后印发《铜川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铜川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实施中医药人才优先培育、中药材种植升级等十大工程,开展中医药产业园、宜君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等11个重大建设项目,为建设中药材期货交易市场打下了一定基础,也为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期货交易具有特殊的金融属性和风险属性,直接关系到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在经批准的特定交易场所,遵循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进行。除依法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几种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下一步,我省将从中药材进入期货市场技术障碍、人才储备和相关制度保障等方面入手,解决好建立中药材期货市场的制约因素,做好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支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建设中药材期货市场。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4日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电话:0296391220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