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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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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19-0000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9-01-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函〔2018〕352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2019-01-09 10:4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国强 副省长

副组长:王晓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冯振东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成 员:周和斌 省政府督查专员

李艾平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洪斌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董普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刘文亮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贾 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丁纪民 省水利厅副厅长

宁殿林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马光辉 省中医药局局长

唐周怀 省林业局副局长

王 麟 省法院副院长

孙晓跃 省检察院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主任由冯振东同志兼任。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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