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难点问题,指导各市(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跟踪督促改革进展等。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姜 锋 副省长
副组长:张宗科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 阳 省国资委主任
成 员:田晓东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晓峰 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
徐 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羌 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经济师
刘红春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张虎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浩生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李云霞 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
袁庆春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刘丽岩 陕西银监局副局长
吴运浩 陕西证监局副局长
三、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刘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1日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