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继续为全省残疾人办实事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确保全省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2016年继续为全省残疾人办好实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省财政安排1307.8万元,对21546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
二、实施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示范机构建设项目。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在全省支持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示范机构各30个。
三、实施农村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补助项目。省财政安排500万元,对10000名农村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安养补助。
四、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省财政安排1180万元,为121名聋儿植入人工耳蜗,为350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
五、实施辅助器具适配、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省财政安排600万元,对省辅助器具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以及7所辅助器具适配机构、5所市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
六、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假肢适配项目。省财政安排225万元,为1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
七、实施重度残疾人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省财政安排300万元,为1000名重度残疾人适配个性化辅助器具。
八、实施贫困残疾学生助学项目。结合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等,省财政安排270万元,对1500名在校贫困残疾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今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录取的部分贫困残疾大学生给予补助。
九、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项目。省财政安排600万元,为40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提供药物救助,为600名重度精神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
十、实施助听器验配服务项目。省财政安排450万元,为全省1000名听力残疾人验配助听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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