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咸阳市承办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的复函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由咸阳市承办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的请示》(陕体字〔2014〕4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申办选举结果,同意由咸阳市人民政府承办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
二、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中,你局要指导咸阳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举办大赛的需要,又要综合考虑经费投入和赛后利用等问题,节俭办赛,低碳环保,满足需要。
三、在省十六届运动会筹备过程中,你局和咸阳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务实创新、科学规范、量力而行、节俭高效的原则,认真制订筹备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我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办成一届精彩的体育盛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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