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10日
学生见习:2014年1月20日—24日、2月10日—2月21日
二、遴选工作
团省委组织各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和报名遴选工作。各高校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依据《2014年寒假见习大学生名额分配表》,遴选71名见习大学生。
三、见习单位
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个省级单位,具体安排见《2014年寒假见习大学生单位分配表》。
四、工作要求
(一)见习单位要切实安排好见习学生的工作和生活,在见习期间至少安排一次大学生到基层调研活动,并向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800元)。
(二)各选派学生高校为本校见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省教育厅检查落实。
(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四)各市(区)政府要根据76号文件要求,于2014年暑假全面启动见习工作,并向有条件县(区、市)政府延伸,提前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014年寒假见习工作的组织实施、报名遴选、见习考核等事宜按照76号文件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3〕113号)要求执行。
附件:
1 2014年寒假见习大学生名额分配表.pdf
2 2014年寒假见习大学生单位分配表.pdf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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