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目前,省政府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已近总结阶段,各有关单位正在进行查找问题后的整改落实,并将对本单位各阶段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为确保总结验收阶段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省政府机关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陕政发〔2008〕2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9月10日省政府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和省政府全体会议精神,一如既往,善始善终,要把教育整改活动与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教育整改成效体现在精神风貌上,体现在工作状态上,为下一阶段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各单位采取先个人后集体、自下而上的方式,对本单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各阶段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各单位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省政府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进行抽查验收,望各单位做好迎接抽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各单位向省政府上报本单位自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报告,9月25日前送达省政府分管省长和省政府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