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接待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以下简称“农高会”)将于2007年11月5日至9日在杨凌举行。为切实做好“农高会”接待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组织,对口接待”的原则,由“农高会”接待组牵头组织来宾的接待工作。其中,国家部委和各省、区、市代表团由省级有关单位对口接待。来宾集体活动的组织及会期在西安的食宿、车辆安排等由接待组负责,其他分散活动由对口接待单位负责。
二、省级各对口接待单位要按照“农高会”接待组的统一安排,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地做好对口接待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接待联络工作。
三、请省级各有关单位于10月26日18时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传真报“农高会”接待组。
电话:(029)87277054传真:(029)87215634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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