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购买拆迁补偿房产的批复
省政府驻沈阳办事处:
你办《关于购买拆迁补偿房产的请示》收悉。经与省财政厅研究,同意你办动用原房产拆迁补偿的123万元资金,购买沈阳市市府路北市家园6号楼18—1、18—4座共商住房作为办公用房,请你办及时办理所购房产的相关法律手续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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