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请解决省发展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及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的函
省财政厅: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长办公会议决定精神,省政府成立了由德铭同志任组长、寿森同志任副组长、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发展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及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政府领导和李堂堂秘书长的批示要求,目前,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地点和从省级部门抽调的人员已经确定,开展集中办公尚需购置必要的办公用具、用品、通讯设备等,请省财政厅解决开办费18.74万元;并请从2005年起,年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调研、召开会议、检查工作和文件印刷、办公通信、差旅等支出。
附:购置办公用具、办公用品清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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