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陕西唐华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接收工作的函
西安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将陕西唐华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移交地方管理的意见,经2004年第2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陕西唐华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移交我省,并下放移交给西安市管理。请你们积极做好接收的准备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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