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2005年度信息直报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陕西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关于信息直报点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报送工作,经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协商,对信息直报点进行了调整,确定碑林区等28个县(市、区)为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度信息直报点。
信息直报点是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省政府领导了解基层情况、实现科学决策起着重要作用。各信息直报点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立足当地实际,认真开展深层次的信息调研,确保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努力为省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做好信息服务。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度信息直报点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名单(2005年度)
西安市(4):碑林区阎良区灞桥区周至县
宝鸡市(4):金台区渭滨区岐山县千阳县
咸阳市(3):秦都区彬县三原县
铜川市(2):印台区耀州区
渭南市(2):韩城市白水县
汉中市(4):汉台区洋县略阳县南郑县
延安市(2):子长县吴旗县
榆林市(2):神木县定边县
安康市(3):石泉县白河县汉阴县
商洛市(2):镇安县丹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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