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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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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4-00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04-01-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函〔2004〕6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 2004-01-10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开展语言 文字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朱静芝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薛汉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     胡致本 省教育厅厅长
  委 员: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
     马明华 省人事厅副厅长
     蒋惠莉 省文化厅副厅长
     张庚田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     吕明凯 省教育厅副厅长
      田 力 省经贸委机关党委书记
     王 晋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     张 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
     任中南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 陈清亮 省旅游局副局长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吕明凯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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