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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先进单位表彰奖励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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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1-0001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01-03-2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发[2001]31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先进单位表彰奖励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先进单位表彰奖励的通报

时间: 2001-03-24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0年,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扭亏增盈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积极扩大销售,全省粮食购销数量及增长幅度均创历史新高,扭亏增盈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省有3个地市、55个县区统算盈利。为了鼓励先进,巩固扭亏增盈成果,保持和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良好态势,经省政府批准,对统算盈利的宝鸡市、咸阳市人民政府、商洛地区行署及全省盈利前10名的凤翔县、宝鸡县、泾阳县、岐山县、扶风县、礼泉县、武功县、眉县、富县、山阳县、澄城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省粮食局所属的省专用面粉厂、省饲料公司两个扭亏增盈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奖金由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2001年是跨入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巩固发展扭亏增盈成果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加大扭亏增盈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完成扭亏增盈各项任务,为确保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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