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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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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0-00015 [ 主题分类 ] 电力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00-02-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发[2000]17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 2000-02-23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是国家调整电力工业结构,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44号)文件精神,保证我省关停(改造)小火电机组计划任务的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小火电装机总量及关停小火电机组的任务(一)小火电机组装机总量。截至1999年5月底,全省共有各类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114台,装机总量125.063万千瓦,占全省火电装机总量505.93万千瓦的24.5%。其中含热电联产机组26台,装机容量18.45万千瓦;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余热、余压发电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小火电机组28台,装机容量9.95万千瓦。这些小火电机组分别由省电力公司、省农电局、省内有关地(市)、县及企业投资建设并负责经营管理。(二)关停小火电机组任务。按照国办发[1999]44号文件要求,我省在关停范围内的5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汽式小火电机组共56台,装机93.73万千瓦,占全省火电装机总量的18.29%,占全省小火电装机总量的74.73%。其中,省电力公司所属发电企业18台,装机54.8万千瓦,占应关停小机组的59.22%;榆林孤网发电企业14台,装机17.5万千瓦,占应关停小机组的17.6%;地方小火电企业24台,装机21.43万千瓦,占应关停小机组的23.16%。具体按年度关停任务是:1999年关停15台,小计7.78万千瓦;2000年关停5台,小计4.45万千瓦;2001年关停4台,小计15万千瓦;2002年关停4台,小计20万千瓦;2003年关停9台,小计14.2万千瓦;关停机组合计:37台,共计61.43万千瓦。2003年以前计划改造机组7台,共计15.4万千瓦。

  二、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原则及措施

  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是国家坚持可持续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电力工业结构,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电力工业整体水平和运行质量,对于改善大气质量,保护环境,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我省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工作。

  (一)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的原则:

  (1)超期服役机组坚决关停。按照国家规定,服役期满20年的5万千瓦以下纯凝汽式机组,必须按计划关停;

  (2)小机组关停与改造相结合。对服役期不满,有条件改造为热电联产,利用劣质煤、煤矸石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发电机组,要积极做好项目报批及实施工作;

  (3)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于服役期未满的榆林孤网内小火电机组、属国定贫困地区和股份制企业的小机组关停工作,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暂缓关停。

  (二)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的具体措施:

  (1)我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在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由设在省经贸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省电力公司、省农电局及省计划,财政、劳动、物价、环保、煤炭、工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等有关部门,做好关停小火电机组的监督、指导、协调、检查工作。重大问题提交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有关停小火电机组任务的地(市)、县及企业主管部门,要有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此项工作,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按照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其主要责任是负责落实国家和省上下达的小火电机组关停(改造)计划任务,妥善解决小火电机组关停后的人员安置及债务问题。省电力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小机组关停后,富余人员由省电力公司内部分流消化,其债务由省电力公司承担。地(市)、县在关停小火电工作中,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小火电机组关停后的人员安置及债务偿还等善后工作。省电力公司要做好工作,保证有关停小火电机组任务的地(市)、县及企业正常供电。

  (3)严格按照关停小机组的计划执行,对到期应予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不再下达上网电量指标,各地(市)供电局不得自行收购其电力电量;煤炭、石油企业不得为其提供煤炭、燃油;银行停止提供贷款。按计划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应按照资产管理权限在办理资产报废手续后,一律就地拆除报废,不得调剂转卖。

  (4)为鼓励做好小机组关停工作,一个电厂内有多台机组,但有的机组不在关停范围或暂缓关停的,被关停机组的上网电量可根据情况,由保留(暂保留)机组代发电量,以解决和缓解由于机组关停给企业带来资产债务、人员安置等方面的矛盾。一个电厂内多台机组均属关停范围,按关停计划执行,到期由电力部门对该发电企业机组从电网解列。

  (5)继续做好对热电联产及综合利用机组的检查、鉴定工作。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热电联产电厂、燃用煤矸石为主要燃料的综合利用电厂提出要求,限期一年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

  (6)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要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在小火电机组实施关停前,应继续按照环保部门对烟尘排放及治理的要求,认真做好环保工作,以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7)严格清理在建常规小火电项目建设,下决心堵住小火电机组建设的源头。对已经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合阳等8个电厂(计16台机组,装机总量为75万千瓦)建设项目,按国家要求撤销立项,停止建设;未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审批的在建小火电项目,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符合立项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建设的在建小火电项目,暂停建设,待后研究处理。

  (8)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进展情况,保证关停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的组织领导

  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涉及到地(市)、县经济的发展,贫困县脱贫以及小火电企业债务和人员安置等问题,任务重、难度大。为了加强对我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巩德顺 副省长

  副组长 张中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福海 省经贸委副主任

  赵杰臣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王文学 省农电管理局局长

  成 员 黄赛蒙 省计委纪检组组长

  姜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毓复 省劳动厅副厅长

  亢文选 省环保局副局长

  于纪存 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吴宁锋 工商银行省分行副行长

  吕长根 建设银行省分行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福海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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