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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0年度《陕西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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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1999-00032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1999-08-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发[1999]46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0年度《陕西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0年度《陕西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时间: 1999-08-11 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做好2000年度《陕西政报》的宣传发行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其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在明年政报创刊50周年之际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陕西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认识。《陕西政报》作为省政府的唯一政刊,是省政府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工具。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政报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订阅。

  二、发行范围。地、市、县(区)党委、纪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群众团体以及所属部、委、办、厅、局、处、科;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门驻陕单位及其机关处室和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和所属系、部、处、室,各中、小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闻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和村委会等也望积极组织订阅。

  三、发行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重视和加强政报的宣传发行工作,把它列入办公室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发行期间,各地、市及其宣传发行站要早动手、早布置,必须在9月底前召开发行会。为了发挥各地、市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主动性,明年政报订阅测算只到地、市一级(见附表一)。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再测算,做到胸中有数。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征订工作顺利进行。省级各部门在完成机关征订的同时,要重点抓好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征订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发行工作突出的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四、征订时间和订阅手续。各地、市、县、乡(镇)和个人在当地邮局办理订阅手续,时间为1999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陕西政报》的邮发代号为52—81。各地、市、县(区)政府办公室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订阅。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群众团体、新闻单位(含所属企事业单位),从发文之日起至10
月31日前到《陕西政报》编辑部办理订阅手续。《陕西政报》每本定价2.75元,全年定价66元。对集体订阅政报所需的费用,各级财政部门应予报销。《陕西政报》

  编辑部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西侧省人大办公新楼(西门)408、410室;电话:
7292664;联系人:赵建权;邮政编码:710004。凡到《陕西政报》编辑部办理手续的,持现金或通过邮汇、银行转帐和信汇方式均可。《陕西政报》编辑部

  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银行东新街分理处(新城)。帐号:213—650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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