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14日
陕西省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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