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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西部(西安)文化产业博览会
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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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8-00167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08-10-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办发〔2008〕104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西部(西安)文化产业博览会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西部(西安)文化产业博览会
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10-10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由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西部其他11省区市人民政府协办的第四届中国西部(西安)文化产业博览会,将于2008年10月11日至14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届时,我省将组成陕西省代表团参加本届博览会。为做好我省参加本届博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博览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合作、创新、发展、繁荣”的主题,遵循“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办展原则,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规范管理”的运作方式,宣传陕西文化产业优势,展示陕西特色文化资源,推出陕西知名文化产业品牌,促进招商引资,实现宣传优势、展示成就、推介项目、招商引资、洽谈交易、扩大影响、促进发展的目的,合力打造西部地区文化产业互动共赢的合作平台,努力创造文化产业发展商机,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二、展馆设置及组织形式

  本届博览会的主会场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分别设置A、B1、B2、B3、B4五个展馆。其中A馆为省区市文化产业中心馆,其余四个馆分别为历史遗迹及旅游文化馆、国际民族文化馆、现代艺术及影视出版馆、现代文化馆。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我省在A馆预订360m2光地展位,各市亦在A馆预定光地展位,展位全部采用特装设计,展示全省文化产业的整体形象。各市、各部门和文化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负责直接与各专业展区联系落实参展有关事项。展位费为A馆每标准展位(9m2)2400元,专业馆每标准展位(9m2)2000元。

  三、主要活动安排

  本届博览会期间,将举办西部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洽谈会、中国第四届东西部文化演出交易会、西部重点图书订货推介及版权交易会、西部古玩书画艺术收藏品拍卖会及系列文化演出活动和文化展览活动。各市、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参加本届博览会。

  四、组织机构

  成立第四届中国西部(西安)文化产业博览会陕西省代表团,团长由景俊海副省长担任,副团长由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及各市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组成。省文化厅厅长余华青兼任代表团秘书长。省直各单位、各市要相应成立分团,落实筹备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五、落实工作任务

  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和参加本届博览会的重要意义,把组团参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各部门要加强与本届博览会执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联系,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西部文博会执委会办公室

  李军 029—62885717 62885794 13991393626

  贾欣 029—62885717 62885794 13709183505

  代玲露 029—62885717 62885794 13991938966

  西部文博会执委会办公室地址: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号曲江国际会展中心A馆三楼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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