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5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管理工作,保证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传统佳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
各市政府和计划、经贸、建设、粮食、盐务、药监、电力、煤炭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的重要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品和电力、居民生活用煤、煤气、天燃气、热力的生产、供应工作。
做好煤炭、电力、运输供求衔接,确保节日期间市场需求。煤炭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煤炭企业的生产,全力做好煤炭运销工作,以确保电力企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煤的需求。电力部门要加强与煤炭、运输部门的供求衔接,进一步做好冬储煤工作,稳定电力生产和供应。铁路、交通等运输部门要做好组织调度,增加运力,保证客、货运畅通。
切实做好粮、油、食盐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加工和供应工作。粮食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成品粮、食用植物油货源的组织和调度,适当增加库存,确保市场出现集中购买时不断档、不脱销。盐务部门要积极组织碘盐包装生产,确保供应渠道顺畅,及时为各个营销网点提供充足的货源,做到碘盐供应正常有序。
加大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各地要协调帮助大中型超市、商贸企业做好肉、蛋、菜、糖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的组织工作,做到市场商品丰富、货源充足。西安、咸阳、宝鸡等大中城市在春节期间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信息,运用调控手段,平抑市场物价,防止生活必须品价格异常波动。同时要完善绿色通道,为供应商提供方便,丰富节日副食品供应。
二、整顿和规范节日市场秩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加强对药械市场和使用单位的检查。节日期间,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药械市场的监管,特别是要对西安汉城路、长乐中路药品经营相对集中地区和万寿路中药专业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从供应源头上保证药械质量安全。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药械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确保药械在使用环节的安全。
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全面检查和重点地区的抽检。各市政府要做好食品加工和批发、零售等环节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当地食品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春节前,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办公室要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等重点地区食品市场进行检查,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对食品加工、批发和零售等环节的卫生和质量抽检、检测力度,严防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流入市场,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
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要进一步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春节前,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要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一次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执法大检查,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严把肉品屠宰关,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价格管理,稳定市场物价
明年一季度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出台提高政府定价的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水、电、医疗、教育、有线电视收视维护、殡葬和博物馆门票等服务收费及价格。对于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各地出台任何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政策措施。对于经营垄断性强、专业技术性强的中介服务、经营服务收费,各地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管理权限,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对于实行报备制的重要中介服务、经营服务收费,如营利性医疗机构、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等收费,各地要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加强春节客运市场价格管理,维护广大乘客的利益。春节期间,各类公路客运主体都要严格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即按陕价管发〔2003〕13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上浮)客运票价。各市物价、交通运管部门要在春节期间明确各线路客车的票价,要求全部运营车辆都要明码标价,并公布节日期间的乘客投诉(举报)电话,对节日期间擅自提高客运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加强价格预警预报工作,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对粮、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重点监测。从2004年1月10日至“两会”期间,各设区市物价局要在双日(含双休日)15时前将市政府所在地当天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包括价格变动幅度、原因、趋势等)报当地政府和省物价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严格值班制度,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春节期间,要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生活必需品,如:米、面、油、煤炭、水、电等重要商品价格,商业购物、餐饮、宾馆、旅游等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及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公路客运票价、旅游景点(区)门票价格、停车场收费,涉及农民进城务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以及对外出务工回乡过年的农民收费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禁止乱加价、乱收费、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加强市场商品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定落实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建立节日期间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制度。省粮食局负责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粮油批发市场、加工企业、连锁经营企业和超市的商品库存、销售数量和价格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省盐务局负责对大型综合超市、重点副食、蔬菜批发市场和食盐零售点的商品库存、销售数量和价格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省贸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大中型连锁企业、超市和重点商贸企业经营的肉类(包括鲜猪肉、鲜牛肉、鲜羊肉)、主要蔬菜品种、鸡蛋、白砂糖以及大中型连锁超市经营的鲜牛奶、消毒液、小包装粳米、小包装富强粉、桶装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库存、销售数量和价格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从今年1月10日到“两会”期间,省粮食局、省盐务局、省贸易管理办公室每5日将市场监测情况向省经贸委作一次简报,省经贸委每10日进行一次市场监测综合分析,并将情况分送有关部门,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制定落实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市场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影响市场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逐一落实应对方法和责任单位,制定落实市场应急工作预案。一旦发现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情况,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蔓延,必要时要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动用地方储备,做好市场供应和平抑价格的工作。省煤炭工业局、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可能出现的炼焦、发电用煤供应偏紧等问题,研究制定供应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件对经济正常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五、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年末岁首,气候寒冷,取暖、水、电、油、煤气等供应系统负荷大,群众娱乐活动多,各地一定要以防火、防爆、防突发事件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春节前各地要对商场、油库、仓储设施、娱乐场所、大型集贸市场、宾馆、饭店、供气供热系统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完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节日值班和检查工作,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节日期间组织大型展销、促销活动要按治安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发生不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六、大力倡导诚信服务,营造繁荣、活跃、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
节日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动工商企业联手开拓市场,督促企业积极通过供应链采购适销对路的商品供应市场,做好促销活动,方便居民购物,确保商品丰富、市场繁荣和稳定。要结合节日市场特点,精心策划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把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有机融合起来,营造节日喜庆气氛,满足城乡居民节日消费。同时,要加强商业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防止因商业促销活动使人群聚集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疾病传播和人身伤害。
根据节日市场的需求特点,扩大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延长服务时间,倡导网上订购、送货上门等服务新形式,以及增设供应网点和流动摊位等临时方法,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农村、工厂、学校和部队,方便群众购物。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供优质服务。各有关协会、商会要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大力推进诚信服务和商业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商业企业新形象。
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工作,认真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