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拟订的《陕西省2002年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 方案》和《陕西省2002年创建“平安大道”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 合实际,认真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 向深度和 广度发展,全面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当前实施西部大开发、陕西大发展战略的 要求,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对今年全国城市实施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和现状,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充分发挥公 安、 城市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管并重,标本兼治,以提高管 理水平为中心,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秩序 和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省13个建制市、杨凌示范区和所有县(区)的城区均参加今年全省实施“畅通工程 ”活 动。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纳入实施范围的各城市根据人口及经济发展状况分为A、B、C、D 四类。西安市为B类;宝鸡、咸阳、渭南市为C类;延安、汉中、安康、铜川、榆林、商洛、韩 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为D类。以上城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交通管理“畅通工程 ”活动和验收评比。各县(区)的城区可参照D类城市的各项标准,确定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实 施“畅通工程”活动。
三、工作目标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分为模范管理(一等)、优秀管理(二等)、良好管理(三等)和 合格 管理(四等)四个等级,根据各城市的实际和去年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我省今年实施“畅 通工程”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是: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市达到二等管理水平,并接受 公安部、建设部组织的检查评定;渭南、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要 达到三等管理水平;榆林、商洛市和其余各县应达到四等以上管理水平。每个城市的繁华主 干道都要建成至少2条符合标准的严管街,并使其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先进典型,起到示范带 动作用。每个城市都要集中力量至少解决2至3个影响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市 区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得到明显改善。
四、评价项目
(一)交通有序畅通
1.主干道车辆和行人遵章率。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交通违章行为明显减少,严重影 响交 通秩序和安全的违章行为基本杜绝。中心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西安 市应分别达到94%、80%和75%以上,宝鸡、咸阳、延安、汉中市应分别达到92%、75%和70%以 上,渭南、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应分别达到90%、70%和65%以上, 其余城市及各县应分别达到88%、65%和60%以上。 2.静态交通秩序。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审批由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依法严格管理。广告、标语、指路标牌设置合理,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车辆停放、 施工占路规范,违章停车、占路擦洗车辆、堆物堆料、摆摊设点和市场占路明显减少。中心 城区每5公里主干道违章停放机动车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延安市少于2辆;渭南、安康 、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少于3辆;其余城市及各县少于4辆。建成区市场 占用道路率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延安市少于3%;渭南、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 平市和杨凌示范区少于4%;其余城市及各县少于5%。 3.主干道平均车速。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交叉路口不发生周期性严重阻塞,阻塞率明显下 降。中心城区主干道机动车平均行程时速西安市达到25公里以上,宝鸡、咸阳、汉中、延安 市达到31公里以上;渭南、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达到28公里以上, 其余城市及各县达到25公里以上。
(二)管理科学高效
1.制定规划。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停车场(库)、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信号灯、 标志、 标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有关部门参加的道路交通综 合协调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指导工作。制定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道路交通管理近期 、中长期规划。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
2.指挥中心。建立车辆、驾驶员管理和违章、事故处理信息系统。西安、宝鸡、咸阳市 应建成信号控制、信息、查询、监控、通讯、交通诱导和接警、指挥、勤务管理为一体的交 通指导中心;汉中、渭南、延安市要建成集信号控制、监控、通讯以及接警、指挥、勤务管 理为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其余城市应配备可满足当前交通管理实际需要的指挥设施和装备 。
3.交通组织。广泛运用交通工程理论和先进管理技术,科学组织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建成区内3.5米以上支路利用率西安市达到85%以上,宝鸡、咸阳市达到80%以上,汉中、延 安、渭南市达到75%以上,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达到70%以上,其余 城市及各县达到65%以上。
4.勤务管理。警力、警务安排合理,管控范围大,全天实施有效监控。中心城区道路管控 范围西安市达到70%以上,宝鸡、咸阳市达到65%以上,汉中、延安市达到60%以上,渭南市达到 55%以上,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达到50%以上,其余城市及各县达到 40%以上。
5.接警处置。接警后反应迅速,中心城区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能有效 处置、清理现场,及时恢复交通。
6.事故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确保事故处 理依法、公正、公开、高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率应达到70%以上,错案率不得超过3%。
7.警队建设。要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警务公开。领导班子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勤政廉洁 ;队伍作风严谨,纪律严明,文明执勤,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民警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经常 化、制度化,干警素质明显提高。内务管理严格规范。
8.城建监察队伍建设。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行使城建监察职能,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按照建设部《城建监察规定》,切实解决城建监察队伍的编 制、经费问题,配备交通、通讯和牌证装备,统一全省城建监察队伍标志,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管理。
(三)执法严格文明
1.法制建设。地方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基本健全,满足执法实践需要。大力 推广 驾驶员管理“IC”卡的使用,实行交通违章罚款银行收缴和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管 理。
2.纠正违章。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管理法规,严格取缔影响交通秩序 的违章行为。路面执勤民警的纠违率西安市达到85%以上,宝鸡、咸阳、汉中、延安市达到80 %以上,渭南、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达到75%以上,其余城市及各县 达到70%以上。
3.执勤纪律。执勤民警着装整齐,指挥标准,警容良好,文明礼貌。处罚依据运用准确,执 法程序符合要求,手续规范完备。无公安部严禁的五种违纪行为和其他危害群众利益的违纪 行为。
4.城建监察规范。城建监察人员持证上岗,证章、标志齐全,服装整洁。严格公正执法, 处罚准确规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服务热情规范
1.服务意识。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强,在实施具体执法行为和采取管理措施时,必须 充分 考虑群众利益,方便群众。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和民警执法满意率西安市达到85%以上,宝鸡 、咸阳市达到83%以上,汉中、延安市达到81%以上,渭南市达到78%以上,安康、铜川、韩城、 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达到76%以上,其余城市及各县达到71%以上。全年无在省级以上 新闻媒体曝光的违纪事件。公共客运交通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做到“安全行车、礼貌待客、车 容整洁、服务规范”。
2.便民措施。执勤民警要积极救助求救的危难群众,热情为群众指路,主动扶老携幼过马 路。维护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学校附近的交通秩序。岗亭边设置便民箱、地图等设施。警 队设有接待群众的场所,民警要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问题。
(五)宣传广泛深入
1.宣传主题。遵守交通法规,保护个人和他人的安全;崇尚现代文明,塑造民警和城 市良好的形象。
2.宣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举行至少 3次全市范围的大规模交通法规宣传活动。
3.法规教育。深入单位、街道、学校和家庭,广泛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纳 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建立中小学安全卡制度,建立健全路队制,利用新闻媒体对交通违章行为 公开曝光。
4.群众守法意识。市民和流动人口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城市人口交通法规 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延安达到70%以上,渭南、安康、铜川、韩 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达到60%以上,其余城市及各县达到50%以上。
(六)设施齐全有效
1.信号灯设置。交通信号灯种类齐全,安装规范,配时合理,符合技术要求。建成区 路口 的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灯数量,西安市达到应设置数的60%和35%,宝鸡、咸阳市达到应设置数的 45%和30%以上,汉中、延安市达到应设置数的50%和25%以上,渭南市达到应设置数的45%和25% 以上,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达到应设置数的40%和20%以上,其余城 市及各县达到应设置数的30%和15%以上。
2.路口渠化。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有效分离,不同流向的交通流合理分离, 通行能力最大等要求,合理改建、渠化路口。建成区路口安全渠化率西安市达到80%以上,宝 鸡、咸阳市达到75%以上,汉中、延安、渭南市达到70%以上,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 市和杨凌示范区达到65%以上,其余城市及各县达到60%以上。
3.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国家标准,增设、更新、施划交通标志和标线。建成区每公里 主干道标志和建成区标线施划率,西安市应达到7块和85%以上,宝鸡、咸阳、汉中、延安市应 达到6块和80%以上,渭南市应达到4块和75%以上,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 范区应达到4块和70%以上,其余城市及各县应达到2块和65%以上。
4.隔离设施。建成区主干道路段根据需要,隔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过街设施完善 。
5.停车设施。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筑物应达到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的停车场 、库配建指标,停车场、库功能有效。占路停车位设置合理。城市建成区百辆车停车位数西 安、宝鸡、咸阳、汉中、延安市达到16个以上,渭南、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 杨凌示范区达到12个以上,其余城市及各县达到8个以上。
6.公交设施。公共汽(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停车站点设置合理、规范。中心城 区主干道根据需要设置港湾式停靠站点。客流量较大的主干道设置公交专用道。每万人拥有 公共交通车辆西安市达到9辆(标台)以上,宝鸡、咸阳市达到8辆(标台)以上,汉中、延安市达 到7辆(标台)以上,渭南市达到6辆(标台)以上,安康、铜川、韩城、华阴、兴平市和杨凌示范 区达到5辆(标台)以上,其余城市及各县达到3辆(标台)以上。
7.市政设施。城市道路路网结构合理,路网密度、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和道路等级有 明显提高,道路和桥梁设施状况良好。建成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A类城市,达到3、5、7、10 平方米以上的分别为四等、三等、二等、一等;B类城市,达到4、6、8、11平方米以上的分别 为四等、三等、二等、一等;C类城市达到4、7、10、13平方米以上的分别为四等、三等、二 等、一等;D类城市达到4、8、11、14平方米以上的分别为四等、三[CM(23]等、二等、一等。建成区 路网密度,每平方公里达到[CM)]1.8、2.2、2.6、3.0公里以上的分别为四等、三等、二等、一等 。建成区主干道路面完好率,达到80%、85%、90%、95%以上的分别为四等、三等、二等、一 等。建成区主干道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7%、98%、99%、100%的分别为四等、三 等、二等、一等。排水设施完好,暴雨期主干道无大面积积水,退水时间在30分钟以内。收费 站(点)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批准手续齐全。全省实施畅通工程的各城市要根据以上标 准,结合各自创建目标和市政设施的现状,争取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15日—2月28日)。各地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全省的实施方案和当 地实 际,组建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分工,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各 地的实施方案,在3月底前报省公安厅、建设厅。
(二)实施阶段(3月1日—10月20日)。各城市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严查严纠各种交通违章行为。要集中力量,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完善设施,调整交通流;建立有 效的管理、监督机制,集中力量,组织攻坚,达到预定的工作目标。在此阶段,省上将组织检查 、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召开理论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促进“畅通工程”的深入开展。各地 也应结合实际,围绕实施“畅通工程”开展各项活动。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30日)。各城市要在10月底前完成自评。11月全省组织统 一考评,确定各城市所达到的管理水平等级。对于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城市以及表 现突出的个人,省上将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公安部、建设部组织的全国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的领导。省上成立由政府牵头,有 关部 门参加的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各地也应成立 相应机构,并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 指导。要充分发挥公安、城建部门的主导作用,明确相关部门责任,针对本地城市道路交通管 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二)加强城市的交通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要在通盘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 、完善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道路交通管理的近期、中长期规划,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可持续 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将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停车场(库)、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信号、标 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多方筹集资 金,加大投入,按照国家标准和客观需要,提高其拥有量和完好率。
(三)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 识。要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规划,做好“畅通工程”的宣传 工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宣传交通法规,宣传爱 护道路交通设施,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畅通工程”的实施,主动参与 到“畅通工程”中来。
(四)狠抓科学管理,切实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按照科学、依法、公正、 高效的要求,抓重点,攻难点,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的路子,尽快改革交通组织模式,完善交 通设施,科学合理地组织交通流量和流向,挖掘道路和管理资源,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管理,从严执法,切实树立交通法规和交通民警执法的权 威。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减少交通事故。城市建设部门要结合路网改造和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和投资决策,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大力推进 技术进步。要做好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及养护维修工作,提高道路和设施的完好率。确立公 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营速度。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各地要积极探索并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 机制,重点解决长效管理问题,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持续发展,逐年提高。 要加强对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地 要将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按月定期向省“畅通工程”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