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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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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5-00403 [ 主题分类 ] 经济体制改革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5-05-1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办发〔2025〕6号
[ 名 称 ]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5-08-22 15:31

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517

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切实从体制机制、发展环境、政策供给上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同意,开展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入实施政策可感可及行动

(一)政策精准送达。建立惠企政策动态更新机制,提升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新出台政策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发布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申请程序等,并在陕企通平台解读。定期归集梳理涉企政策,做好政策迭代。常态化举办企业大讲堂,优化陕企通精准推送功能,实现五上企业政策知晓率100%

(二)资金直达快享。建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援企稳岗、留抵退税等普惠性政策兑现速度。对企业技术改造、产业链项目建设等竞争性政策,省级资金在计划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下达,市、县级资金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企。

(三)依法减税降费。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开展税惠到坊服务,加大税务管家、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力度,简化申报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采取简易确认式一键申报

(四)鼓励企业创新。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强化标准制定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开展一链一所一校一企一行一专班专项行动,推动民营企业融入产业链、打通创新链、引入资金链、共享人才链。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承接三项改革成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企业技术需求数、企业承担项目资金量占比60%以上。开展校企协同攻关百团计划,深入企业攻克一批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

(五)加力推动清欠。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用好用足中央化债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资产,加快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加力实施连环清,确保清偿资金优先用于支付拖欠中小民营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做好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支付等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边清边欠清了又欠。健全清欠投诉闭环处理机制,对清偿进度较慢、反映问题较多的市(区)和单位,加大函询、约谈、督导、通报力度。发挥工商联、律师协会等组织调解作用,各级人民法院对拖欠中小民营经济组织账款案件及时立案、审理、执行

二、深入实施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行动

(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梳理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涉企政策一致性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对新出台政策措施,严格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对招商引资中违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行为进行规范整改。切实消除在经营运行、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和隐形门槛,做到核查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

(七)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破除制约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保障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民营经济组织皆可依法依规平等进入,严禁对民营资本增设准入障碍或违规提高准入成本。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厉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

(八)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打造“1+10+N”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体系,形成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改革范例。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索调查处理一机制一平台一热线,加强问题线索转办督办、核实整改,常态化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三、深入实施金融惠企纾困行动

(九)加大民营企业信贷供给。加大民营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加大工信贷秦科贷秦知贷一年期及以上贷款投放规模。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发挥秦信融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实施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安排每年不少于20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完善一链一行一保险机制,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力争民营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持在20%左右增速

(十)支持民营企业多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优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遴选发布机制,每年推动民营企业入库300户以上、一企一策专项服务重点后备企业50户。开展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提供规范股改、融资对接等综合服务,每年新增专精特新专板挂牌民营企业100户以上。建立民营企业发债项目储备库,支持发行科创债券、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推动上市公司开展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并购重组。设立省级科技创新母基金,引导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设立产业投资类基金,助力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

(十一)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对接民营企业需求,逐步减少、取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要求,确保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落实差异化风险分担机制,单户限额提高至3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代偿率上限不超过5%设立秦科保科技保险产品目录,完善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和出口信用保险规模,科技保险投保户数和规模增长20%以上。鼓励金融机构成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专班,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十二)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强化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评估运用,规范基础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应免尽免。对民营企业实施的省级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民营企业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对中小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最高30%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出现的不良贷款给予20%-50%的风险补偿。加强信息归集共享,指导金融机构开发推广数据贷脱核链贷等产品,推动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持续推进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创建工作,打通区(县)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深入实施加大民营经济要素支持行动

(十三)依法保障用地。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分类明确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效率。经当地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民营企业作为土地使用者,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对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建立考古工作提前介入机制和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制度,10个工作日内出具考古调查评估意见。对相对集中的多宗用地集中统一打包进行考古勘探。依法依规扩大社会专业力量参与考古勘探工作。

(十四)降低用能成本。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和数据中心民营企业自行或委托售电公司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中长期绿电购售协议。全面实现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城乡全覆盖,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持续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表申请、联合踏勘、限时办结、一并接入

(十五)加强人才引育。积极推荐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对重点产业领域培养引进的人才给予支持。定期开展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通过校招共用方式,每年支持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急需人才等不少于100名。搭建高层次人才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协调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人才落户等问题。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程序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持续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十六)物流降本增效。规范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和两端公路短驳收费行为,持续推动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发共享,加快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实现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

(十七)优化项目服务。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群提升、两新”“两重项目、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城镇化补短板等领域推出一批高质量项目清单,着力提高民间投资占比。持续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强化招商引资与四个一批项目联动管理,打造开放协同项目管理平台,不断提高落地率。

五、深入实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动

(十八)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梳理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检查事项、标准及人员,形成本部门(含本部门、本部门所属行政执法主体、本部门和所属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委托的组织,下同)清单并向社会公告。按企业类型明确各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检查职权和监管责任,避免重复检查。

(十九)实行计划管控。制定本部门涉企年度检查计划(含专项检查计划、部门联合检查计划,不含转办交办、依线索和申请依法开展的核查检查),一个年度内针对同一企业的检查能合并的一律合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探索实行综合查一次,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大力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行政执法部门要公布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二十)推行数智监督。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对涉企行政检查实行全方位、全流程、长效化精准监管。严格实行涉企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依法告知检查结果。

(二十一)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中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监督,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机制,收集并及时处理企业对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各类意见和投诉举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采取责令改正、公开约谈、直接督办、通报曝光、处分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深入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行动

(二十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梳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按规定取消、下放或整合相关事项并向社会公示,对保留的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收费标准。开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行动,提升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效率。

(二十三)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加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诉求一线应答。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建设项目开工、科技成果转化等涉企高频事项加快落地。对符合政策的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有效监管。建设涉企政务服务评价系统,涉企政务事项受理率100%

(二十四)推动平台互通共享。秦云就业陕企通等接入陕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窗填报、直达基层、上下融通。梳理高频涉企服务应用清单,制定统一应用接入标准,实现统一管理、同源发布、多端一致。

(二十五)强化数据应用赋能。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数字化、智能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依法合理使用数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电子印章、电子证照跨层级签章应用。依托省政务数据平台,共享国家、省级和市级政务数据资源。持续强化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共享、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等公共支撑能力。

、深入实施法治保障行动

(二十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好涉及中小企业融资、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法律服务和支持。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二十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持一视同仁,落实同责同罪同罚,及时兑现民营经济组织胜诉权益。帮助企业解决维权举证难、周期长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措施,完善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依法支持被执行人通过融资、自行变卖查封财产等方式,置换出价款后清偿债务;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二十八)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做好科创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海外风险预警和维权信息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二十九)强化涉企普法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落实三单两书等普法工作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强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化律师涉企法律服务活动,提高涉企公证服务水平,优化涉企司法鉴定服务供给。开展法律援助安心行动,提升涉企仲裁裁决质效。持续打造国际商法交流平台,加强法律、金融、物流等海外综合服务,完善海外利益保障机制,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海外合法权益

(三十一)推动亲商暖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和企业接班人培养。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市场化经营、专业化管理水平。发挥陕企通作用,持续办好政企恳谈会,发挥好解决民营经济组织发展困难问题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听取、办理、反馈企业问题诉求工作闭环。建立健全涉企舆情快速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涉民营企业网上不良舆情处置,营造清朗网络环境。按规定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进行表彰激励、宣传报道。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民营经济组织困难问题,统筹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七大行动具体工作举措,全面落实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协同配合,扎实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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