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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11100000016000523H/2013-00001
主 题 分 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 布 机 构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成 文 日 期
2013-05-31
效 力 状 态
有效
文 号
陕测成〔2013〕23号
名 称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
( 陕测成〔2013〕23号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测绘地理信息获取的手段更加多样化,应用范围日益广泛和深入,各地管理和使用的涉密测绘成果资料数量不断增加,保密难度进一步增大。为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成果安全管理,规范提供使用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测绘成果保密工作的重要作用

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涉军、涉外地理信息失泄密案件呈高发态势,仅2012年,我局会同国家安全部门查获涉密地形图550多幅,涉军地理坐标点1600余个。测绘地理信息已成为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窃密活动重点领域,新的测绘成果保密形势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并完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制度,加强对地理信息获取和应用的监督管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涉密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行为属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的活动,其提供使用过程需依法设立行政许可事项。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据此尽快制定或完善市级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制度,确定本机关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明确规定申请、受理、审批、提供、使用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涉密测绘成果保管、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进一步落实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属地化管理职责,重点对重大工程项目和大宗用户使用涉密测绘成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为切实保障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省局将向你们反馈近年来各地领取省级涉密测绘成果资料情况,并建立长效机制,每半年提供一次各地领取涉密测绘成果资料清单。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保密检查工作职责,明确检查工作要求,将保密检查工作当做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并适时联合保密、安全部门,开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集中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泄密或严重违规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果以及意见、建议,要及时上报省局。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3531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