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分享:

关于陕西省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5116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决算报告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5-0007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陕西省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1月16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陕西省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5116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

时间: 2025-02-06 09:16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各项部署,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次会议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第十三次会议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三个年”活动,积极应对严峻财政运行形势,迎难而上、顶压前行,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有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24年12月财政收支报表统计,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93.1亿元,同比下降1.3%,剔除政策性减缓税收等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增长3.2%,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95.8%,较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3540.5亿元短收147.4亿元,主要是受市场需求不足、煤炭价格低位运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主体税种收入下降较多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各项税收2613亿元,下降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7%,占比居全国前列。其中:增值税957亿元,下降4.2%,主要受煤炭行业、房地产行业减收,以及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影响;企业所得税365.4亿元,下降11.4%,主要受煤炭行业、制造业企业利润下降,以及以前年度缓税于2023年入库抬高基数影响;个人所得税138.6亿元,下降3.6%,主要受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减税政策影响;资源税460.3亿元,下降9.7%,主要受煤炭价格下降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134.9亿元,下降3.1%;房产税116.5亿元、增长16%,城镇土地使用税61.3亿元、增长9.3%,土地增值税81.4亿元、增长5.7%,主要是2024年进入竣工清算期的楼盘增加较多;印花税53.8亿元,增长4.4%;契税144亿元,增长3.2%;车船税34.1亿元,增长3.4%;耕地占用税60.2亿元,增长126.5%,主要是榆林市核实认定的采煤塌陷区占用耕地面积增加,相关税收入库较多;环境保护税3.3亿元,增长24.9%,主要是能源类企业缴纳的税收增加。

非税收入780.1亿元,增长4.9%,其中:专项收入205亿元,下降4.7%,主要受土地收入下降导致随之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96.9亿元,下降12.8%;罚没收入101亿元,增长29.2%,主要是公检法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涉案罚没入库较多;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6亿元,下降21.6%,主要是2023年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收入较多,抬高了基数;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9亿元,增长9.8%,主要是部分市区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基金收入,以及公积金增值收益增长带动;其他收入97.5亿元,增加95.6亿元,主要是省级和西安市规范建筑业劳保费结余管理,将结余资金上缴国库等。

2024年年初代编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4.3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749.2亿元、新增一般债务96.5亿元、上年结转584.9亿元,减去全省短收、从政府性基金等调入资金减少、年底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550.6亿元,全年支出调整预算为7714.3亿元。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9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6%,增长1.7%。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亿元,下降4.7%,主要是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329.8亿元,下降1.5%;教育支出1119.1亿元,增长2.7%;科学技术支出107.8亿元,下降19.4%,主要是西安市对科技型企业的奖补政策到期退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3.9亿元,增长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3亿元,增长10.3%,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等政策性增支较多;卫生健康支出633.8亿元,下降6.7%,主要是2023年新冠疫情疫苗、核酸检测等清算支出较多,抬高了基数;节能环保支出259.9亿元,增长6.1%,主要是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三北”工程建设等投入;城乡社区支出610.4亿元,增长5.5%,主要是中央增发国债用于排水防涝试点、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以及县域建设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841亿元,增长11.5%,主要是加大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保险等投入;交通运输支出382亿元,增长16.4%,主要是增加了高铁建设投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4.5亿元,下降10.8%,主要是2023年省级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较多,抬高了基数;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3.9亿元,增长19.3%,主要是各级增加了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投入;金融支出81.1亿元,下降59.4%,主要是2023年对金融机构注资较多,抬高了基数;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5.8亿元,增长4.2%;住房保障支出233.5亿元,下降4%,主要是西安市2023年保障性住房补贴和棚户区改造支出较多,抬高了基数;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7亿元,增长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6亿元,增长25.5%,主要是各级加大了抗灾救灾、灾后重建以及应急能力建设投入。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6.6亿元,同比下降2.8%,较年初预算1193.8亿元短收67.2亿元,主要是受全省主体税种收入下降影响,省级分成收入减少。

省级短收形成的支出缺口,主要通过省级预备费结余、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部分当年不再安排的项目支出等予以弥补。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各项税收952.5亿元,下降7.2%,其中:增值税323.5亿元,下降5.7%;企业所得税182.7亿元,下降11.4%;个人所得税69.3亿元,下降3.6%;资源税322.1亿元,下降9.8%;房产税35亿元,增长16.1%;城镇土地使用税18.4亿元,增长9.5%;环境保护税1亿元,增长26.1%。

非税收入174.1亿元,增长31.2%其中:专项收入18.1亿元,下降17.4%,主要是2023年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入库较多,抬高了基数;行政事业性收费19.9亿元,下降18.5%;罚没收入7亿元,下降25.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4亿元,下降13.6%,主要是探矿采矿权出让收入、排污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亿元,增长5.5%;其他收入62.2亿元,增加62.1亿元,主要是省级规范建筑业劳保费结余管理,将结余资金上缴国库等。

2024年,省十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8.3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749.2亿元、上年结转103.2亿元,减去省对市县转移支付758.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亿元(主要是收回未按期限下达的专项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等),省级支出调整预算为1172亿元。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6.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3%,增长1.8%。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亿元,下降13.2%,主要是加大过紧日子力度;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43.2亿元,下降3.1%;教育支出188.4亿元,增长12.4%,主要是加大高校“双一流”建设投入;科学技术支出26.6亿元,增长10.5%,主要是加大对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秦创原建设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7亿元,增长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亿元,增长6.2%,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政策性增支较多;卫生健康支出23.8亿元,下降15.2%,主要是2023年疫情相关支出集中清算,抬高了基数;节能环保支出15.2亿元,增长28.4%,主要是增加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等投入;农林水支出68.2亿元,增长13.4%,主要是加大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水利工程、林业发展等投入;交通运输支出47.3亿元,增长63.3%,主要是加大高铁建设投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4亿元,下降66.4%,主要是2023年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注资较多,抬高了基数;金融支出52.9亿元,下降37.8%,主要是2023年对金融机构注资较多,抬高了基数;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7亿元,下降6.3%,主要是2023年安排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次性支出较多,抬高了基数;住房保障支出13亿元,增长29.8%,主要是加大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4亿元,增长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3亿元,增长142.5%,主要是增发国债增加了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投;债务付息支出54.2亿元,下降5.1%,主要受债务余额减少以及债券市场利率下调等影响。

2024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亿元,执行中下达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 2.4亿元,结余27.6亿元,全部用于弥补当年短收。

3.中央补助情况。2024年,中央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共计3336.1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60.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83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43.2亿元。

4.新增一般债券情况。2024年,我省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81.3亿元,主要用于农业、水利、教育、交通、乡村振兴等公益性项目。另外,使用结存限额,发行66亿元一般债券,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全省一般债务余额5184.2亿元,控制在中央下达我省的一般债务限额5418.9亿元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7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997亿元83.7%,下降6.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67.4亿元,下降6.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9亿元,增长36.7%,主要是西安市西咸新区从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收益基金集中于2024年入库;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3.9亿元,下降20.6%,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全省新建、扩建房屋建筑面积下降较多;车辆通行费收入2.8亿元,下降20.7%,主要是一级公路车流量下降较多;彩票公益金收入27.4亿元,增长17.8%,主要是受欧洲杯等赛事带动,彩票销售收入增加较多。

加上中央补助、新增专项债券,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77.8亿元,增长2.1%。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教育支出5.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0.5亿元、增长261.1%,主要是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亿元,增长567%,主要是部分市区旅游发展基金相关支出增加较多;城乡社区支出1557.5亿元,增长0.5%;农林水支出14亿元,增长1222.6%,主要是中央科目调整,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对应的支出项目转列到此科目;债务付息支出206.7亿元,增长11.2%,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增加,付息支出相应增加;其他支出814.9亿元,下降5.4%。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2亿元,下降5.4%。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0.3亿元,增长133.5%,主要是国家减征优惠政策到期退出;彩票公益金收入13.5亿元,增长24%;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3.7亿元,增长28.7%;车辆通行费2.8亿元,下降20.7%;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1.7亿元,增长4.9%

加上中央补助、新增专项债券,减去对市县补助、转贷市县债券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5亿元,下降15.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教育支出5.3亿元,主要是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支出;交通运输支出12.8亿元,增长66.2%,主要是中央民航发展基金安排的支出增加较多债务付息支出25.9亿元,增长12.6%;其他支出108.8亿元,下降28%,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省级额度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中央补助情况。2024年,中央安排我省政府性基金补助157.8亿元,较上年增长549.4%,主要是中央新增安排我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31.4亿元。

4.新增专项债券情况。2024年,我省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54亿元,其中:353亿元用于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有力保障了高铁、医疗卫生、职业教育、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501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支持各地化解融资平台债务、清偿拖欠企业账款。此外,发行置换债券564亿元,使用结存限额发行专项债券61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用于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全省专项债务余额7392.4亿元,控制在中央下达我省的专项债务限额8734.5亿元之内,债务风险基本可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7亿元,下降18.6%,主要是2023年省级收取特别专项税后利润,一次性增加国资预算收入较多,抬高了基数。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4.3亿元,下降30%,主要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下降影响。主要支出项目: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76.2亿元,下降39.9%;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3.5亿元,下降47.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1亿元,增长11.4%;其他支出31.4亿元,增长16.4%,主要是榆林、延安等市区加大了国有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亿元,下降71.8%。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6亿元,下降71%,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1.7亿元,下降74.2%;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3亿元,下降18.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83.6亿元,较上年增长6.1%,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收入增长。加上上年结余2917.1亿元,收入总计6100.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94.6亿元,较上年增长4.1%,年末滚存结余3406.1亿元。

全省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中央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收支平衡及结余结转等最终数据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4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坚持把稳增长摆在重要位置,加力落实存量和一揽子增量财政政策,扩投资、稳增长、促消费、稳外贸、降成本。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扩投资。多渠道统筹资金132亿元,增加西康、西十、延榆等高铁项目省级资本金。筹集358亿元,保障交通、水利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53亿元,支持医疗卫生、职业教育、市政和产业园区等328个重点项目实施。争取中央下达我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31.4亿元,推动“两重”建设顺利推进、“两新”工作扎实开展。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稳增长。省级整合投入185亿元,增长35.6%,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能源、文旅产业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省属金融企业为实体经济投放信贷资金超1万亿元。筹措20亿元,实施帮扶奖补,激励重点企业增产增效抢抓“两新”政策机遇促消费。下达46.4亿元,支持交通运输等领域设备更新,加力推进汽车报废及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促进大宗消费。支持改造提升步行街、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扩大县域消费。争取西安列入国家首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获批市内免税店,培育消费新业态、新热点加大以奖代补力度稳外贸。省级外经贸、招商引资专项资金规模分别较上年增长183%、100%,大力培育外向型经营主体,支持“陕耀全球”百团千企拓市场抓订单,推动外贸促稳提质政策落地见效。争取中央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我省新增通往广东湛江港、云南磨憨铁路口岸等4条线路。落实新一轮补贴政策,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带动向西开放发展。财金协同助力市场主体降成本。顶格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约400亿元。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407亿元,占采购总额的73.7%。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业务1049亿元,服务市场主体12.4万户;扩大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范围,新设“文旅贷”“秦知贷”“陕农贷”,实现重点产业链风险补偿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550亿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

(二)统筹资源、聚焦重点提升投入效能,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统筹财政资源推进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重大战略实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台4方面13条财政措施,支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等做法上升为国家改革举措投入20.3亿元、增长14.7%,支持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秦创原建设成功创建国家先进稀有金属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修订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细则,健全长周期绩效考核机制,立陕西科技创新投资联盟,加快将引导基金打造成为耐心资本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奖补政策,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实施“三秦英才”计划,支持高层次人才在陕创新创业。推进乡村振兴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达到2768,增长72%。支持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新技术。及时足额发放惠农补贴,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推广至全部县域,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一链一策精准发力,支持农业8条重点产业链建设。省级衔接资金投入连续4年只增不减,全年投入126.7亿元,以“千万工程”为抓手,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我省连续3年荣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5个“A级”等次。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推动普及卫生厕所。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标准,保障村级组织高效有序运转。下达24.8亿元,突出“奖增、托低”,支持县域加大特色产业培育、优化升级产业园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进生态持续好转。建立稳定化、常态化生态保护资金投入机制,统筹资金181亿元推动秦岭、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落实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奖补政策,助力大气污染物源头减排。推动陕、、蒙签署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协同开展大治理、共同抓好大保护。

(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保障重点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倾心办好惠民实事。坚持就业优先。扩大就业专项资金规模,省级新增投入1亿元,提高就业见习、一次性创业等补贴标准,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稳岗扩岗,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下达资金266.6亿元,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调整优化职业教育投入,加力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助推形成“高峰凸显、高原崛起”的具有陕西特色的一流学科体系提高高校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下达资金863亿元,支持养老、医保、优抚、残疾人、困难救助等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以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待遇标准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在全国率先实施医保基金省级调剂金编入基金预算,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管理。实施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更好保障职工权益。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投入89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5元、达到年人均94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城乡全覆盖,助力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第一道防线。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完善省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机制,激励文博单位多元创收,统筹资金用于大遗址保护、考古发掘等,推动全方位提升文物保护利用能力。支持陕历博秦汉馆和长征、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做好住房保障。下达33.5亿元,支持新开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5万套、城中村改造项目154个、老旧小区改造2622个,惠及29.2万户居民。支持做好应急救灾。坚持闻令而动,统筹19.6亿元,支持做好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系统谋划、稳扎稳打推进风险防范化解,守牢财政运行底线。坚持系统发力、精准施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更大力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科学制定“1+7+11”的一揽子化债方案,明确任务和措施。制定重点地区风险管控措施、融资平台退出实施细则、省属高校债务管理办法,推动重点领域债务化解。加强监测监管,推动全口径监测落地落实,及时预警、防范风险。大力争取中央化债政策支持,争取到1192亿元政府债券支持各级置换存量隐性债务,510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法定债务,缓解当期化债压力。加大省级帮扶力度,统筹安排转移支付、清欠奖补等资金131.6亿元,有力支持各级化解各项债务。全省隐性债务化解任务超计划完成,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实现“应清尽清”,省属高校清欠任务按期完成,重点地区债务风险有序下降,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夯实财政“三保”兜底机制。构建清单确定、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财力弥补、风险评估、债务防范、应急救助、考核问责等八项工作机制,夯实财政“三保”兜底机制。持续下沉财力,累计下达市县补助3511亿元,对库款紧张地区提前调度资金,增强地方财力和库款保障能力,全省“三保”总体保障良好。

守正创新、蹄疾步稳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益,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级研究拟定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粮食安全等5个领域改革方案市级制定出台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及社区事务、公共设施管理等4个领域改革方案。加快税收制度落地。制定《陕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促进节约集约用水。出台陕西省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推进契税优惠政策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印发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办法,加强对新增支出财力评估,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清理整合省级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全周期管理机制。加大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推广力度,全年交易额突破100亿元。构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警、问询、整改、审核”全链条监管机制,将87项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支持推动国企改革投入25.7亿元,推动省属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引导省属金融企业实现资产、利润等主要指标稳健增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出台7大类26条过紧日子具体举措,对党政机关大中型维修改造、公车购置、因公临时出国(境)实施计划与预算双控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对125家省级部门整体支出、39项省级专项资金和10个重点领域绩效目标进行集中评审,提升预算安排合理性。对重点产业链、汽车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等产业类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推动部门改进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省连续3年在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全国先进。强化财会监督。监督任务落细日常,强化专职监督职责,推动财会监督与财政管理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财会监督体系。聚焦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和评估领域专项监督等,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全力维护财经秩序。

2024年,全省财政工作难中求成,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县区财政收入短收,土地出让收入下降,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市县债务负担较重,化解债务占用较多财政资源,财政支出腾挪空间有限;部分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拟定时间较长,导致预算下达及支出进度偏慢,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5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及思路。

2025年,随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新的发展动能,一揽子增量政策持续发挥作用,以及出台实施力度更大的政策措施,全国及我省经济回升向好的大趋势将不断巩固,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但物价持续低位运行,煤炭价格仍处下行区间,非税收入挖潜空间收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难度较大。同时,保障基层“三保”任务较重,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扩投资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仍然较大,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还需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综合研判,2025年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更加明显。

2025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强化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政策效能,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预算安排思路是,坚持统筹资源、有保有压,守牢底线、促进发展。一是保持一定收入规模。实事求是、科学预测收入预算,兼顾需求和可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四本预算”衔接力度,强化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增强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三是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对专项资金全面清理、有保有压,优化财政保障优先序,全力保障“三保”、教育、科技、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加大对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保持一定政府投资规模,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四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预算与绩效有效融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财政经济运行形势和各方面因素,建议202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3494.9亿元。

202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4.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665.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69.2亿元、新增外贷收入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7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201.6亿元,全省收入总计6740.6亿元。

202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51.1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等47.3亿元,全省支出总计6740.6亿元。

2.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2%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149.1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994.1亿元,增长4.4%,其中:增值税338亿元,增长4.5%;企业所得税190亿元,增长4%;个人所得税72.1亿元,增长4%;资源税336.6亿元,增长4.5%。非税收入155亿元,下降11%,其中:专项收入19.2亿元,增长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3亿元,增长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1亿元,增长26.6%;其他收入24.6亿元,下降60.6%

202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2665.4亿元新增一般债收入169.2亿元、新增外贷收入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2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86.6亿元,省级收入总计4162.4亿元。

202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7.1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2901.1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7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573.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49.1亿元)、债转贷支出17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亿元,支出总计4162.4亿元。

主要项目支出预算是:

教育支出17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运转、改善办学条件、高校“双一流”建设以及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科学技术支出29.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秦创原建设,支持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8亿元,主要用于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类社保、优抚对象待遇等。

卫生健康支出26.4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公立医院改革等。

节能环保支出16.4亿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秦岭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生态保护纵向补偿等。

农林水支出50.4亿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国土绿化等。

交通运输支出17.4亿元,主要用于高铁建设,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灾损修复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43.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改造等。

住房保障支出13.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城镇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等。

202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7.1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9.5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97.5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9.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9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24.6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8.4亿元,对企业补助58.1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35.9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4.7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94.6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1.9亿元,预备费20亿元,其他支出13.1亿元。

2025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1.9亿元,2024预算下降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4亿元,增长13.1%,主要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对外交往增加较多;公务接待费0.3亿元,下降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亿元,下降3.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6.2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510亿元、置换债券564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22.4亿元以及调入资金151.3亿元,收入总计2853.9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10.7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6.5亿元、还本支出816.7亿元,支出总计2853.9亿元。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510亿元、置换债券564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22.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0.6亿元总计1162.5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3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107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4亿元,市县转移性支出19.8亿元,支出总计为1162.5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教育支出1.5亿元,为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主要用于电影事业发展相关支出;农林水支出1.4亿元,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10亿元,主要用于民航机场建设、公路养护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31.6亿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其他支出10.6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以及发行机构业务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1.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2亿元上年结余12.1亿元,收入总计167.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1.9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5.2亿元支出总计167.1亿元。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2亿元上年结余4.6亿元,收入总计39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9亿元,支出总计39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4.9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1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18.8亿元,加上年结余3406.1亿元,收入总计6824.9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0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921.3亿元,支出总计6824.9亿元。

四、2025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

(一)加快激发提振内需,助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大力提振消费。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接续用力、更加给力促消费。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更好统筹两新政策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资金,形成政策合力,巩固传统消费、扩大服务消费、拓展新型消费。进一步扩大补贴覆盖范围推动补贴快拨快享,促进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稳定增长。支持发展文化旅游消费,培育壮大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平台经济、夜间经济,释放更多消费潜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两重政策加力对投资的撬动作用,强化部门配合,加强政策协同,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对接、推进工作,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试点示范项目。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加快发行进度和预算下达,推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跟踪,实现项目分配、资金下达、使用进度等全流程监控,加大现场核证力度,避免资金闲置、挪用、浪费。加强财政与金融的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投融资力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外贸促稳提质。聚焦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支持布局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海外仓,奖励服务贸易贡献突出企业,以奖代补支持“陕耀全球”百团千企开拓新兴市场、抢抓订单。对外贸易企业技改研发、数字化转型、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给予补助,提升企业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加强对企业的纾困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强化对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二)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财政科技投向,支持原创性基础性研究、科技人才引进培育,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分级分类支持体系,支持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认真落实新一轮秦创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各地建设一批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省市联动实施一批区域创新重点示范项目,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示范和样板。推进“三项改革”扩面提质增效,深化先投后股等改革,更大范围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和规模提升工程,用好省级产业类专项资金,加力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升级改造、低空经济发展、数字化赋能,大力培育壮大数智结合、绿色低碳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大力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做好科技金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围绕科技创新、重点产业,加快设立子基金,壮大耐心资本,引导产业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大力支持培育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

(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助企纾困政策。加快教育强省建设。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学前教育、乡村小规模学校经费补助水平,完善营养改善计划保障补助政策,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健全奖补机制,支持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教育特色融合发展。探索建立高校基本拨款定额标准,持续加大“双一流”“双高”投入规模,引导高校聚焦特色发展。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夯实各级财政支出责任。深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调剂,支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适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推进分类分层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适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支持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普惠托育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发展老年助餐、居家和社区养老等普惠养老服务,更好呵护一老一小支持提升文化服务能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文旅产业链群建设继续支持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全力保障重大公共文化活动。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开展政府购买文化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

(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压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各级财政投入责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支持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探索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扩大种植收入保险覆盖面,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衔接资金投向,加大对重点群体、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完善过渡期后财政帮扶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构建多元投入格局稳步推进“千万工程”,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好县域经济发展接续政策,支持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量质齐升。支持开展生命线工程试点,加大排水防涝建设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转移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提高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争取国家城市更新项目,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等。

(五)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投入机制,支持实施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积极争取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守牢秦岭区域、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屏障”。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运用的支持力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双碳重点项目实施,开展低碳近零碳县区、园区试点。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健全绿色产品采购标准规范,拓展采购范围和规模,引导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完善省内纵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市县加大生态投入。落实黄河流域晋陕蒙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推动建立黄河流域豫晋陕段横向补偿机制。

五、2025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强收入组织。加大收入形势跟踪研判力度,加强风险挑战分析预判,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科学预测土地出让收入规模,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和结转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长效机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提早研究增收节支措施,做好政策工具储备,确保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税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承接做好推动部分品目消费税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以及地方附加税改革等工作。推进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积极开展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等改革试点。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强化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推动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实施政府采购“三盲一共享”评审机制。加快财政数字化建设。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目标设定质量,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有机衔接,增强绩效目标对预算的引导约束。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控,建立绩效自评抽查制度。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选择重点领域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

(四)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市级帮扶兜底责任、各职能部门管理责任。严格按“三保”清单足额编制“三保”预算,探索在国库单一账户中设立“三保”专账等方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持续推进财力下沉,动态监测市县财政运行,加强库款调控,提级管控“三保”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用足用好中央置换债券、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等化债政策,推进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见效。严格高风险地区管控。加力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坚决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完善全口径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及时预警提示风险。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问责力度,严防新增隐性债务。协同防范房地产等其他领域风险。叠加运用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协同做好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五)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持续完善全面覆盖、高效权威的财会监督体系和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类监督主体职责,强化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提高财会监督的精准度、威慑力、实效性。

各位代表,2025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坚持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做出新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