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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3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常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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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24-0051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陕西省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7月23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常艳玲

关于陕西省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3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常艳玲

时间: 2024-08-07 07:4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全省和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各项部署,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次、四次会议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全省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全省和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7.6亿元,增长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较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3410.93亿元超收26.67亿元,主要是经济回升向好带动、各市(区)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

2023年初,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41.86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追加补助、新增一般债务收入等,全省支出预算调整为7760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5.08亿元,增长6.1%,完成调整预算的92.5%。

2.收支平衡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7.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382.89亿元、一般债务收入800.71亿元、上年结余471.7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2.28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等518.4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083.66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5.0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3.3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7.6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92.54亿元、调出资金等140.0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498.73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584.93亿元,为当年未执行完毕需要在下年继续安排的项目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89亿元,增长24%,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较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962.43亿元超收196.46亿元,主要是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省级分成收入增加(其中需通过财力返还市县179.2亿元)。

2023年初,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79.84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追加补助、减去补助市县支出等,省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131.73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8.49亿元,增长4.5%,完成调整预算的90.9%。

2.收支平衡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8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382.8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99.6亿元、一般债务收入800.71亿元、上年结余107.2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46亿元、调入资金等44.9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709.82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8.49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3.37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611.86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支出66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1.31亿元,调出资金等2.5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606.58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103.24亿元,为当年未执行完毕需要在下年继续安排的项目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亿元,执行中未安排支出,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省级“三公”经费支出1.4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4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05万元),公务接待费1765万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有关情况。

2023年,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余额311.99亿元,减去年初预算安排动用的115.46 亿元,加上年底补充的96.6亿元,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93.13亿元。

6.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资金3382.8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60.1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958.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64.63亿元。剔除在省级列支的资金,再加上省级财力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省财政共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资金3611.86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78.5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146.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87.05亿元,有效弥补了市县收支缺口,确保了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三)全省及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5.54亿元,下降9.3%,完成年初预算的65.4%,主要是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管理体制调整,不再缴入政府性基金。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计3670.5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1.78亿元,下降10.4%,完成调整预算的91.1%,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3415.9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254.6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02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9亿元,下降7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加上中央补助、市县上解、上年结余、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计1430.1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67亿元,下降48.4%,完成调整预算的94.5%,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转贷市县专项债务支出、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1419.57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0.57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全省及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8.5亿元,增长80.7%,完成调整预算的148.3%,主要是省本级执行中增加国资预算收入100亿元。加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374.4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3.26亿元,增长83.3%,完成调整预算的85.4%,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330.07亿元。收支相抵,结余44.42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02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92亿元,增长319.9%,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加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140.4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8.25亿元,增长390.1%,完成调整预算的94.4%,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135.06亿元。收支相抵,结余5.4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五)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01.83亿元,增长1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加上上年结余2503.97亿元,收入总计5505.8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88.77亿元,增长1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917.03亿元。

(六)全省和省级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23年,全省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164.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9.22亿元,全部转贷市县主要用于农业、水利、教育、交通、乡村振兴等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895亿元(省级使用145亿元,转贷市县750亿元),其中81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了机场、高铁、西安地铁、水利枢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80亿元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2023年,全省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972.52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其中:一般债券523.52亿元(省级使用138.31亿元,转贷市县385.21亿元)、专项债券449亿元(省级使用34.5亿元,转贷市县414.5亿元)。

2023年,全省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7.98亿元,主要用于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特色小镇建设、学前教育项目及林业生态支出。

2023年,全省各级财政偿还政府债务本金1115.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7.32亿元,专项债务567.81亿元。

截至2023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0855.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71.51亿元、专项债务5983.86亿元),控制在中央下达限额之内(全省限额11366.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57.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208.51亿元)。省级政府债务余额2099.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61.44亿元、专项债务738.4亿元),也控制在省级限额之内(省级限额2172.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50.23亿元)。

二、2023年全省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2023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保持适度支出强度,较好保障全省各项重大战略任务支出需求,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加力提效施策,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好转。不折不扣落实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中央政策,及时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续实施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地方税收减免政策,全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492亿元,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402亿元,占比83.4%,为中小企业增订单、添动力、稳预期。发行新增专项债券815亿元,有力保障机场三期、高铁、东庄水利枢纽、秦创原等645个项目建设。争取到中央综合货运枢纽、公立医院改革、农业产业集群等16个重点项目在陕先行先试。优化引导基金投向,新设9只子基金,年度投资规模首次超过百亿元。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奖补政策,新增业务突破千亿元大关。

(二)强化资金统筹,保障重大战略加快推进。制定支持科技创新发展36条财税措施,全力保障秦创原和西安“双中心”建设。深化“三项改革”试点,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走向市场。紧盯四个万亿级产业集群,采取专项补助、奖补激励、贷款贴息等方式,推动制造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重点产业链做强成势。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26.35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及种粮等补贴政策,守牢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统筹资金177亿元,支持秦岭、黄河生态保护。出台提高散煤治理补助标准等政策,促进关中空气质量阶段性改善。研究制定接续政策,加大特色产业培育,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办好民生实事,三秦百姓福祉持续增进。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出台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全省教育支出达到1091亿元,增长2.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2%,足额保障生均经费,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和师资建设,推动基础教育巩固提高、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元,适度提高困难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标准。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1亿元,增长1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5%。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惠及23万户居民。

(四)统筹发展安全,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健全基层“三保”保障清单、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债务平滑、财力弥补和应急处置六项机制,全额弥补困难县区“三保”财力缺口,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精心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先后三次组织摸清全省债务底数,形成“1+5”一揽子化债方案。聚焦高风险地区,对症施策,明确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降”任务目标。设立债务风险化解储备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参与化债,探索出一条“政府+市场”协同化债的新路子。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投放储备金等措施,重点地区债务风险平稳过渡,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建立评估体系,对全省融资平台逐一研判、精准识别,“一企一策”制定方案,协调金融机构采取展期、重组、置换等方式,缓释了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三、2023年全省深化财政管理和改革情况

(一)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综合考虑省级收入占比、地区间财力差异等实际,制定出台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收入划分等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各市及时跟进,全部制定印发了市与县区体制改革方案。全省基本建立起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

(二)提升预算管理能力水平。完善各类项目支出预算标准,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了覆盖项目申报、执行监控、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全周期管理机制。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实现全省全覆盖。单位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全省库款提级监管,建立库款、“三保”、直达资金的联动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分行业分领域绩效目标和标准体系,实现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项目全覆盖。组织对26项380亿元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预算、优化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市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省对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四)加强国资国企管理。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完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编制工作,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修订完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管理制度。优化国资布局,安排84.2亿元,采取注入资本金和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五)积极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宣传解读、动员部署,抓好各项举措落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和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和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

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地方财政管理工作第六次获得国务院激励表彰,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位列全国第四,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连续三年荣获A级等次。

2023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结构较为单一、新增财源有限,受煤炭价格变化影响较大,制约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部分市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支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叠加,财政运行风险加大;财政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四、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三个年”活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提质增效,财政收入可比口径保持增长,财政支出稳定增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6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7.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下降4.3%,可比增长3.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1.2亿元,下降6.2%,完成年初预算的4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6.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3.7%,增长2.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7.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2%,增长2.6%。

1—6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4.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下降1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5.27亿元,下降19.1%。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下降7.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8.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7.6%,下降43.6%;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9.5%,下降87.3%。

1—6月份,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增长9.6%;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增长26.6%。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3.4%,增长44.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9.5%。

1—6月份,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20.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增长11.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06.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增长15.7%。

截至6月底,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51.9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75.9亿元,占全年额度的65.5%,支持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1182个;新增专项债券118.99亿元,占全年额度的13.9%,支持项目72个;再融资债券357.1亿元。

1—6月预算执行特点和财政主要工作:

(一)实现财政收支“双过半”目标。今年以来,面对经济税源恢复缓慢、煤炭价格持续下行等多重不利因素,各级财政全力以赴组织收入,1—6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3540.48亿元的50.2%,达到序时进度,可比口径增长3.5%,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1—6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预算7120.21亿元的53.7%,超序时进度3.7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

(二)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截至6月底争取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782亿元。推动各类财政资金快下、快拨、快用,截至6月底,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89.7%。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政策。全省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125.01亿元,占采购总额的88.7%。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新增462亿元,服务市场主体4.2万户。扩大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支持范围,新设立“文旅贷”子项目,推进“工信贷”“秦科贷”等项目,引导发放贷款12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新增投资金额6.79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0亿元。

(三)着力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下达13.83亿元,推进西安“双中心”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秦创原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整合45亿元保障5条高铁项目建设。加大产业资金投入力度,支持34条重点产业链加快发展,支持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安排104.4亿元,大幅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下达145.96亿元,支持重大水利项目、骨干防洪治理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下达125.75亿元,强化秦岭保护,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下达24.08亿元,保障各类各项就业补贴及时足额兑付。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49亿元,扶持创业0.69万人,带动就业2.48万人。下达265.4亿元,持续改善各教育阶段办学条件,推进“双一流”、“双高计划”建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0万名。下达80.35亿元,支持完善医疗卫生保障机制。下达74.4亿元,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安排18.85亿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下达33.52亿元,支持15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支持2622个老旧小区改造。 

(五)稳妥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一揽子化债方案,明确债务风险化解计划和具体措施夯实全省债务风险化解基础,守牢债务风险底线。严格管控高风险地区,督促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化解力度,尽快降低风险等级。从严整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六)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意见》,夯实财政“三保”兜底工作机制。加强“三保”清单保障,逐县区审核“三保”预算。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常态化监控县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事件。1—6月份,全省县区“三保”支出1019.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与序时进度一致。

(七)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对大中型维修改造、公车购置、因公出国(境)、大型论坛、会议展览等实施预算限额管控,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修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4项。推进医疗、教育领域电子票据改革。强化财政专户和银行账户管理。拓展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组织省级部门完成2023年度绩效自评,选取重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实现评价项目类型全覆盖。

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大不确定性,财政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完成全年预算需要继续付出努力。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提高收入质量,稳定财政收入规模;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合理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集中财力支持办好大事要事;继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协同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保障,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政府债务化解任务;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节省更多资金用于急需领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控制约束,加大财政资金使用问绩问效力度;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全面提升审计整改实效,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再上新台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财税改革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更加有力有效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固本培元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陕西省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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