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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7月26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常艳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全省和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是陕西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一体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三十六、三十七次会议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全省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省和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1.57亿元,增长19.3%,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较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858.53亿元超收453.04亿元,主要是经济稳定恢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榆林等能源资源地区增收较多。

2022年初,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602.32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追加补助、新增一般债务收入等,全省支出预算调整为7232.7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0.98亿元,增长11.4%,完成调整预算的93.5%。

2.收支平衡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1.5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252.42亿元、一般债务收入649.86亿元、上年结余428.1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5.82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等391.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399.51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0.9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4.5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3.8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99.09亿元、调出资金等49.3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927.76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471.75亿元,为当年未执行完毕需要在下年继续安排的项目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4.39亿元,增长26.8%,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较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759.24亿元超收175.15亿元,主要是全省收入快速增长,省级分成收入相应增加。

2022年初,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6.54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追加补助、减去补助市县支出等,省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091.52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4.23亿元,增长1.7%,完成调整预算的90.2%。

2.收支平衡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4.3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252.42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12.02亿元、一般债务收入649.86亿元、上年结余122.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93亿元、调入资金等9.7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131.8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4.23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4.5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220.6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支出46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5.2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107.8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024.51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107.29亿元,为当年未执行完毕需要在下年继续安排的项目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8亿元,执行中使用了4.7亿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支出,包括防控补助、隔离酒店清算、重症医疗资源建设补助等,剩余13.3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省级“三公”经费支出1.19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22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亿元),公务接待费0.12亿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有关情况

2022年,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余额157.63亿元,减去年初预算安排动用的50.93 亿元,加上年底补充的205.29亿元,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11.99亿元。

6.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资金3252.42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60.1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828.3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63.9亿元。剔除在省级列支的资金,再加上省级财力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省财政共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资金3220.6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78.5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685.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56.32亿元,有效弥补了市县收支缺口,确保了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三)全省及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68.99亿元,下降17.5%,完成年初预算的92.6%,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计3914.7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26.93亿元,增长6.3%,完成调整预算的90.4%,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3601.9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312.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5.97亿元,下降14.9%,完成年初预算的84.9%。加上中央补助、市县上解、上年结余、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计1582.8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3.95亿元,下降8.8%,完成调整预算的97.8%,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转贷市县专项债务支出、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1575.0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7.7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全省及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3亿元,增长50.6%,完成年初预算的164.3%。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205.3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08亿元,增长94.1%,完成调整预算的88.6%,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171.5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33.7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02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18亿元,增长218.7%,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收入总计36.2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1亿元,增长25.5%,完成调整预算的93.2%,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28.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7.32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五)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02.84亿元,增长1.5%,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加上上年结余2055.17亿元,收入总计4758.01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54.04亿元,下降8%,完成调整预算的94.2%。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503.97亿元。

(六)全省和省级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22年,全省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248.7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3.71亿元(省级使用100亿元,转贷市县183.71亿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965亿元(省级使用101.3亿元,转贷市县863.7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等九大领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以及中小银行风险化解。

2022年,全省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685.4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其中:一般债券357.81亿元(省级使用87.8亿元,转贷市县270.01亿元)、专项债券327.62亿元(省级使用8亿元,转贷市县319.62亿元)。

2022年,全省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8.34亿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地区社区发展支出。

2022年,全省各级财政偿还政府债务本金836.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9.08亿元,专项债务437.16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978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20.35亿元、专项债务5166.55亿元),控制在中央下达限额之内(全省限额10590.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93.8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396.31亿元)。省级政府债务余额1989.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84.43亿元、专项债务604.9亿元),也控制在省级限额之内(省级限额2081.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75.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05.93亿元)。

二、2022年全省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全省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全省各项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面对疫情多轮冲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建立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常态化机制,共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90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25.8亿元,有力保障了新冠肺炎患者免费救治、核酸检测、一线医务人员临时补助、定点医院补助、隔离点建设、防疫物资购置、增加医疗设备和重症医疗资源以及支援外省防疫等经费需要。将疫情防控支出纳入县区“三保”保障范围并作为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测算因素,加大对市县补助力度。切实保障2022年初西安疫情高校密切接触者转运费、隔离酒店费用及时结算。支持机场联合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落实全民新冠肺炎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累计拨付医保基金专项资金37.8亿元,保障9588万人次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二)突出精准减负纾困,财政稳经济大盘各项政策落实有力。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财政稳经济13个方面42条措施,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一是顶格落实中央退税减税政策,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优惠政策。下达退税减税专项补助375亿元,有效弥补市县退税减税造成的财力缺口。全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1050亿元,其中留抵退税684亿元。二是投入中央和省级基建资金198亿元、交通专项资金33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54亿元等,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三是整合统筹县域经济和县城建设专项资金50亿元,重点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和重大产业发展、县城建设和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设立5.3亿元重点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培育配套企业。五是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减免房屋租金等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着力稳定市场主体。

(三)聚力秦创原平台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再上台阶。一是支持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安排资金7.1亿元,重点用于秦创原“三器”样板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二是强化科技创新资金保障。下达资金6亿元,支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下达资金1.8亿元,支持实施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大工程。安排奖补资金1亿元,支持打造“专精特新”成长梯队。安排资金1亿元,对企业研发投入增量给予奖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四是充分发挥基金撬动作用。引导基金出资18.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69亿元,基本形成了围绕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种子天使-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的投资生态体系。五是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稳步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范围。加快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持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动力。

(四)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一是坚持就业优先,统筹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5.7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等。二是全面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54亿元,支持改善各层次学校办学条件,健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三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从119.5元提高到129.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下达临时救助资金73.5亿元,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因疫情影响暂时失业、未参保的困难人员。四是统筹资金74.2亿元,全力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79元提高到84元,为全省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孕前优生等3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五是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27亿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文旅产业恢复发展。六是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13.5亿元,支持2200个老旧小区改造。下达补助资金4.7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五)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一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超额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指导高风险地区细化化债方案,妥善处置风险隐患。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加大通报与问责力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县区“三保”预算审核,确保不留缺口。加大财力向困难县区倾斜力度,全年增加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316亿元。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测,确保县区“三保”支出及时足额兑付,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三是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安排20.6亿元,注资省金控集团、陕国投、永安保险、省再担保、陕西农担等省级金融企业,增强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四是争取中央“保交楼”专项借款,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支持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

三、2022年全省深化财政管理和改革情况

2022年以来,全省财政部门结合省人大有关方面和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不断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进一步发挥财政治理效能,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改革调研和相关数据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立过紧日子常态机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严格楼堂馆所项目财政资金管理。省级在年初压减公用经费3.8%的基础上,执行中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5%,压减资金全部用于重点民生支出。

(三)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制定7大类107项财政支出标准,厘清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我省零基预算改革被国务院作为改革经验予以通报推广。

(四)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加强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直达资金同步下达、同步监管。加快中央下达我省直达资金1416.4亿元使用,全年支出进度96.3%。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链条,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扩展至“四本预算”,涉及资金383亿元,较上年增长39.4%

(六)支持国资国企改革。落实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向省属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17.2亿元,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全面公开政府采购各类信息。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加快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和应用,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维护公平竞争。

(八)拓展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化财政云系统功能,加快单位资金、专户资金、债务资金“上云”进程,建立覆盖财政业务全流程的“大监控平台”,提升政府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202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3〕12号),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省财政管理工作位列受国务院激励表彰的5个省份之一。

202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均衡情况较为突出,产煤县区财政收入高增长掩盖了非产煤县区收入的增长乏力;一些县区“三保”、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与偿还政府债务叠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县区偿债压力较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四、202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要求,一体推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上半年全省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财政支出始终保持较高强度,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6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6.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增长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0.0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增长23.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0.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2.6%,增长6.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8%,增长2%。

1-6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增长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11.02亿元,增长18.7%;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下降71.3%,主要是2023年起车辆通行费管理体制调整,不再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8.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4.8%,下降2.5%;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下降9.6%。

1-6月份,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增长28.8%;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3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下降7.4%。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7.2%,增长81.6%;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下降97.3%。

1-6月份,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45.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增长19.7%;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28.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增长21.4%。

截至6月底,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282.61亿元(含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8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19.19亿元,增长76.3%,占全年额度的44.3%,支持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781个;新增专项债券675.49亿元,增长69.3%,占全年额度的75.5%,提前下达额度544亿元已发行完毕,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等9大领域和化解中小银行风险项目453个;再融资债券487.93亿元。

1-6月预算执行特点和财政主要工作:

(一)圆满完成财政收支“双过半”目标任务。面对煤炭价格下降趋势,省财政主动应对、加强形势研判,加大收入组织力度,1-6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3410.93亿元)的54.4%,超序时进度4.4个百分点。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较高财政支出强度,1-6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预算(7067.82亿元)的52.6%,超序时进度2.6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其中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支出分别增长4.1%、55.1%、14.3%、8.6%、8.5%(13.1%)。

(二)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顶格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按照税款所属期,截至4月底,全省新增退税减税降费108.76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36.47亿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11.24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26.2亿元、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10.6亿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延续执行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政策至今年年底,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扩面增量。上半年全省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135.7亿元、占合同总额的85.4%,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8.19亿元。落实落细财政金融政策。调整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截至5月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业务规模426亿元,其中支小支农业务占比93%,平均担保费率0.66%,远低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2.5%的平均担保费率。

(三)着力加快扩大有效投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聚焦省级重大项目,加大对各级各部门的督促力度,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推动各类财政资金快下、快拨、快用。截至6月底,省级专项资金预算下达80%,其中产业类专项资金预算下达76.9%。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2022年发行的954亿元专项债券全部完成支出。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895亿元(含提前下达额度544亿元),截至6月底已发行675.5亿元,占全年额度的75.5%,财政已支付622亿元,其中提前下达额度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上半年支付率达到99.6%。加快中央预算内资金拨付使用。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前期进度,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截至6月底,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已超过80%。

(四)全力推动经济恢复发展。推动工业稳定增长。安排2.38亿元,支持产业链发展和传统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安排1.5亿元,对67个“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定榜”项目给予奖补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新增安排8000万元,支持实施促消费三年行动方案;新增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在全省5个国家试点城市建成不少于25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支持夜间经济、陕菜品牌、县域商业服务体系、标准化菜市场、农产品流通冷链供应链体系等建设。支持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安排26.08亿元,支持建设190万亩高标准农田;安排2亿元,支持推广小麦宽幅沟播和玉米“增密度”技术,提升小麦、玉米的单产水平。安排69.51亿元,支持大型水利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安排中省财政衔接资金126.36亿元,较上年增加6.29亿元,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五)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做好相关民生政策提标工作。根据我省“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自2023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元提高到17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继续提高5元、达到年人均89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不低于5%,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5370元/人·年。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上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条件企业,按一定比例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中小微企业为60%。加强医疗失业等保障。对失业保险基金困难市(区)按规定下达调剂金,保障失业保险各项待遇发放。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安排6.1亿元,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助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上半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18亿元,直接扶持创业1万人、带动就业3.8万人。

(六)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守牢发展底线。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举债融资,坚决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隐性债务。督促各级各部门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变现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化解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化解任务。加强核查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坚决杜绝虚假化债、数字化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一步,全省财政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三个年”活动在财政系统落实落细,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运行。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顶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科学合理组织收入,不断提升税收占比,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地落实。

二是扎实推进经济运行好转。统筹用好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引导基金等,接续实施高质量项目,支持发展“四个经济”、打造四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助力扩大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潜力。

三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办好就业、教育等民生实事,稳步推进医疗、养老、低保等民生政策扩面提标。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支持推进秦岭、黄河流域保护和治理,全力保障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四是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压紧压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责任链条,加强对高风险地区的监测预警,稳妥做好存量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大对市县补助力度,加强对市县“三保”预算执行监控,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五是着力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会监督,突出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穿透式监管。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充分听取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把代表建议更好体现到财政管理和政策制定中。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陕西省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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