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是陕西省保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由省卫生计生委代管。副厅级建制,编制17人。管辖10所省属干部保健基地,是具有行政职能的全额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负责制定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和目标,采取措施抓好落实;负责省、厅级领导干部的健康查体工作、健康知识宣传、医疗巡诊和保健基地管理等工作;加强基地建设,强化医护人员学习和培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年度工作任务
2016年我局主要任务是:在省保健委员会的领导和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干部保健工作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抓好预防保健,突出抓好日常医疗保健,重点做好年度体检工作,不断提升保健工作服务质量。
一是承担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各项医疗保健工作任务,制定全省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督促抓好落实;做好重点保健对象的健康体检、疾病筛查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宣传,以及继续落实好对重点保健对象的医疗巡诊、日常医疗和健康管理等工作。
二是参与省属保健基地的建设和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实和加强干部保健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省保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和保健对象联系医生的管理。
三是负责全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外国元首来陕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
四是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省内(外)会诊、医疗、保健工作及相关人员特约医疗证的审批办理等工作。
五是负责检查指导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所属有关卫生所、干休所及全省各市区保健局(处、办)对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保健对象住宅小区医疗机构的专家坐诊和管理。
六是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医疗保健信息系统,形成上达中央保健局,下至各个保健基地医院、省直机关和住宅小区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保健网络,完善健康查体、健康评估、疾病预警信息管理,解决信息资源分散、交流渠道不畅等问题,提高保健管理的效能。
七是完成省保健委员会及省卫生计生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截止2015年12月,单位编制人数共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7人。实有人数共2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14人;退休5人,工勤人员2人。实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1277.4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277.44万元。
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1277.44万元。控制数比去年增加35.24万元,其中上卡个人经费26.37,医疗补助经费8.87。
(2)支出:总额1277.44万元,比去年增加35.24。根据财政厅下达的控制数,工资福利支出139.71万元,比去年增加54.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2.81万元,比上年减少194.39万元(减少部分增加至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万元,比上年减少13.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8万,比上年增加188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7.44万元、支出1277.44万元。
基本支出191.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万元;项目支出1086.03万元,其中:出国费用5.32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1万,干部体检费426万,保健基地建设资金及厅级干部体检费提标费488万。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共计18.03万元,与去年一致:其中出国费用5.32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1万。
附:陕西省保健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