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接受中共陕西省委的领导,按照《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章程》,密切联系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充分发挥台盟组织特色和优势,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往来,为全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三个陕西”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2016年省台盟主要任务及目标规划
1、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发挥自身优势特点,围绕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言献策。
3、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政策主张,进一步推动陕台各项交流与合作。
4、按照台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省盟实际,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努力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基本情况、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
省台盟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
机关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是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新分配大学生、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是项目经费,项目支出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行编制。
五、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133.3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33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13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1.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8.29万元(采暖,降温费1.17万元,住房公积金5.12万元,交通补贴12万元);项目支出43.92万元(台湾“盛唐文化研习营”活动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2万元;培训调研11.74万元;参政议政活动费10.18万元;基层建设费3万元;办公设备采购2万元)。
(二)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2万元,公务接待费 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因2014年底公车改革,做2015年预算时按1辆车2万元预算,实际批复是2辆车运行的。所以2016年预算调整增加了3万元,比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增加3万元,增幅20% 。
附:台盟陕西省委员会2016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