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市、县区的老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陕西省老龄办是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二、年度工作任务
2015年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老龄事业发展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全省老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法治、作风建设的新常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履职尽责,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为总体思路,以推动实施《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为主线,以落实“十二五”规划、老龄法规政策、提高老年保障优待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龄文化宣传和老龄政策调研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促进我省老龄事业稳定、持续、协调发展。
(一)、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部重要地方法规。全省老龄系统及老龄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办法》全面实施。加强《办法》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和编印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办法》,增加公众知晓率,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二)、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的调研论证
各地市老龄委要紧盯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采取跟踪调查、督促检查等手段,举全力推动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要对照《规划》,围绕老年社会保障、老年医疗卫生保健、老年养老服务体系、涉老环境建设、老年社会参与、老龄工作体系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尚未完成的任务目标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年底前各项目标落实到位、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省老龄委将在市(区)检查评估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调研论证,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
(三)、加强老龄基础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积极探索农村为老服务新途径,研究解决农村高龄、空巢、留守、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推动基层老年协会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培育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协调落实资金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进行资助,积极培育“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示范点”,组织评定第二批“省级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工作。继续开展好“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和“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推荐、资助工作,做好“优秀爱心护理院”、“优秀护理员”评选表彰、爱心护理员培训、“五老”和失能老人慰问等工作。推动我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做好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强涉老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拓宽为老服务功能。
(四)、加强老龄宣传工作
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发挥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优势,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老龄工作。注重利用电视、网络等现代化传播方式和手段,紧紧围绕保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成就展示、弘扬尊老敬老助老传统风尚为主要内容,营造宣传氛围。扎实推进第二轮“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各地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挖掘先进为老服务的单位和“窗口”,培养塑造为老服务典型,引领活动深入开展。适时办好第二届老博会,扩大品牌效应,提升为老服务产业水平。继续开展敬老模范人物和模范单位的典型宣传,传播敬老爱老助老的正能量。
(五)、加强老年文化建设
贯彻落实中组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发展老年先进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老龄办要积极宣传、传承具有地方特色的敬老传统文化,充分发挥老年文化社团领军作用,建设老年文化传媒园地,组织开展地方特色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文化产品,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优秀文化服务。发挥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设施,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六)、持续关注老年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老年人优待工作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影响民情,是保持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意义深远,大有可为。各级老龄委、老龄办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积极落实《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在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设置优待标识,公布优待内容。继续在老年优待等工作上出主意,想办法,下功夫,促工作,切实把惠及广大老年人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特别要做好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适时组织联合督查,及时协调。
(七)、提高老龄调研和科研工作水平
积极协调联络相关部门,围绕老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研、科研活动。重点开展“空巢”老年人状况、高龄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文化养老等方面的调研。深入开展老年照护、长寿因素、农村养老、孝文化普及、老龄制度创新等问题的研究,为老龄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形成一批有份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积极配合全国老龄办做好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
(八)、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老龄工作能力水平
各级老龄办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老龄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认真梳理当地影响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有的放矢,务求实效。以法治思维依法推进老龄法治建设,对照职能要求和法律规定,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使“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创新发展立法”成为工作新常态。以精细化管理提升效能,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推动党委政府决策,推动政策创制创新。要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提高整个系统运转效能。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省老龄办2015年部门预算单位包括省老龄办机关及陕西老年报社,省老龄办机关事业编制数为27名,属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陕西老年报社编制数为10名,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914.43万元,包括公共预算拨款638.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76.03万元。支出预算914.4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08.23万元,项目支出230.89万元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7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18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2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4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38.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8.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07.51万元和项目支出230.89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7.12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预算14.19万元。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综合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支出功能分科目(按大类) | 预算数 | 支出经济科目(按大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638.4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一、基本支出 | 408.23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638.4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工资福利支出 | 188.86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6.11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3.26 |
三、事业收入 | 0.00 | 五.教育支出 | 0.00 | 二、项目支出 | 230.89 |
其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工资福利支出 | 0.00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276.03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8.2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00.8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00 |
六、其他收入 | 0.00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0.00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 | 0.00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0 | 转移性支出 | 0.00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债务利息支出 | 0.00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基本建设支出 | 0.00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0.0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其他支出 | 32.69 | ||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0.00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275.31 | ||
十七.金融支出 | 0.00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00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3.57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二十二.预备费 | 0.00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0.00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0.00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914.43 | 本年支出合计 | 914.43 | 本年支出合计 | 914.4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结转下年 | -0.00 | 结转下年 | -0.00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中:财政拨款资金结转 | 0.00 | ||||
非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 0.00 | ||||
收入总计 | 914.43 | 支出总计 | 914.43 | 支出总计 | 914.43 |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638.40 | 407.51 | 230.8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24.83 | 393.94 | 230.89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523.78 | 292.89 | 230.89 | |
2080205 | 老龄事务 | 523.78 | 292.89 | 230.8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1.05 | 101.05 | 0.00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6.00 | 56.00 | 0.00 | |
2080503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45.05 | 45.05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3.57 | 13.57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3.57 | 13.57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57 | 13.57 | 0.00 |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 |||||
单位:万元 | |||||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638.40 | 407.51 | 230.89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88.86 | 188.86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3.00 | 53.00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04.19 | 104.19 | 0.00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12.30 | 12.30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9.37 | 19.37 | 0.0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3.59 | 115.39 | 188.20 | |
30201 | 办公费 | 17.00 | 17.00 | 0.00 | |
30202 | 印刷费 | 1.36 | 1.36 | 0.00 | |
30205 | 水费 | 1.20 | 1.20 | 0.00 | |
30206 | 物业管理费 | 1.00 | 1.00 | 0.00 | |
30207 | 邮电费 | 3.97 | 3.97 | 0.00 | |
30208 | 取暖费 | 4.30 | 4.30 | 0.00 | |
30209 | 差旅费 | 7.53 | 7.53 | 0.00 | |
3021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00 | 7.00 | 0.00 | |
30211 | 其他交通费用 | 29.04 | 29.04 | 0.0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6.00 | 6.00 | 0.0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4.76 | 4.76 | 0.00 | |
30215 | 会议费 | 14.19 | 14.19 | 0.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7.12 | 7.12 | 0.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42 | 2.42 | 0.00 | |
30229 | 福利费 | 3.25 | 3.25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3.45 | 5.25 | 188.2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3.26 | 103.26 | 10.00 | |
30302 | 退休费 | 30.00 | 30.00 | 0.00 | |
30310 | 生活补助 | 29.63 | 29.63 | 0.00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3.57 | 13.57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40.06 | 30.06 | 10.00 | |
399 | 其他支出 | 32.69 | 0.00 | 32.69 | |
39999 | 其他支出 | 32.69 | 0.00 | 32.69 |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合计 | 34.31 | 20.12 | 6.00 | 7.12 | 7.00 | 0.00 | 7.00 | 14.19 | 0.00 | |
710 |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34.31 | 20.12 | 6.00 | 7.12 | 7.00 | 0.00 | 7.00 | 14.19 | 0.00 |
710001 |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34.31 | 20.12 | 6.00 | 7.12 | 7.00 | 0.00 | 7.00 | 14.19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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