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市、县区的老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省老龄办是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独立核算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为全额拨款。下设陕西老年报社、陕西省老年公寓、陕西省老年科技经济咨询服务中心、陕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4个事业单位。其中陕西老年报社为差额事业单位,省老年公寓、省老年科技经济咨询服务中心、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3年度事业编制数分别为:省老龄办机关26名,陕西老年报社10名、省老年公寓8名、省老年科技经济咨询服务中心7名、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5名。
二、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798.84万元,支出预算798.84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21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79万元,项目支出257.78万元。以上数字均包含陕西老年报社。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3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支出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
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626.40 | 一、基本支出 | 541.06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1、工资福利支出 | 212.86 | |
三 、事业收入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20.41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3、日常公用经费 | 207.79 | |
其他事业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257.78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72.44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
七、专项资金项目 | |||
本年收入合计 | 798.84 | 本年支出合计 | 798.84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九、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798.84 | 支出总计 | 798.84 |
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626.40 | 368.62 | 257.7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26.40 | 368.62 | 257.78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593.35 | 335.57 | 257.78 | |
2080205 | 老龄事务 | 593.35 | 335.57 | 257.78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05 | 33.05 | ||
2080503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33.05 | 33.05 |
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合计 | 25.12 | 6.00 | 12.00 | 12.00 | 7.12 | |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25.12 | 6.00 | 12.00 | 12.00 | 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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