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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承办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来文、来电和设区市政府,省政府财政、地税、审计、金融等部门及国家部委驻陕财政、国税、审计、金融等机构向省政府的请示、意见、报告。

  (三)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分析全省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指导并协调各市金融发展工作;负责全省地方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和改革及重组工作;协助和配合中央驻陕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与中央驻陕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和指导。

  (五)归口管理全省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全省非国有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及上市公司制度规范和监管指导工作。

  (六)组织协调省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指导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

  (七)承办省金融发展和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金融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改革的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大力支持稳增长、优结构、扩需求、强创新,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努力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力度和水平,努力提升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一)加强对驻陕各金融机构的指导协调,搭建合作平台,不断提升“双推双增”工程的效果,确保信贷投放稳步增长。

  (二)积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本市场发展。

  (三)继续抓好农业保险工作,构建农村保险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

  (四)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提升地方金融实力。

  (五)加强对金融商务区建设的协调指导,进一步推进西安金融商务区建设。

  (六)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

  (七)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三、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收入预算总计300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金融办2013年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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