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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作家协会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概况

  陕西省作家协会是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的省级人民团体,正厅级建制,编制56人。

  内部机构有:行政办公室、创作联络部(对外联络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文学创作组、陕西作协文学院、《延河》文学月刊社、《小说评论》杂志社。现有离退休干部38人。全省会员2800多人,会员分布全省各地市、机关、学校、工厂、农村和各个行业。

  2012年以来我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营造良好的文学创作氛围,努力构建“学习型作协”“开放型作协”“和谐型作协”,紧紧围绕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和团结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积极开展工作,推动文学事业发展,努力促进文学繁荣,各项工作取得了喜人的进展。

  二、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作家协会简称省作协,是陕西省委领导下的全省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陕西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作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为各市作协、各行业作协及全省作家做好联络、服务、协调工作,推动以文学创作为核心的原创文化建设,努力推动全省文学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陕西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的新生力量,培养社会主义文学新人,促进陕西文学的全面发展;

  (三)组织开展各种文学活动,组织作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基层采风锻炼;

  (四)负责国家级文学奖项的推荐工作和省级文学奖的评审工作,表彰和奖励优秀的创作成果和创作人才;

  (五)进行学术研讨和文学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文学评论活动;

  (六)办好《延河》文学月刊和《小说评论》杂志;

  (七)推进中外文学交流,代表陕西作家参加国际、国内文学活动,翻译推介陕西作家的优秀作品;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陕西作家信息中心的管理;

  (九)负责对陕西文学基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作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组织作家进行大型采风活动。

  (二)筹备召开陕西作家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完成第五、六届新旧交替换届工作。

  (三)维修改造有关设施,建立陕西文学陈列馆,成立陕西作家书画院。

  (四)完成《陕西作协60周年》初稿。

  (五)举办“陕西作家有好书”活动,引导读者赏读陕西作家的优秀作品。

  (六)召开有关作家作品研讨会。

  (七)继续推进实施陕西文学对外翻译计划,完成一部以上陕西作家作品的翻译。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收支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范围为单位实有在职职工及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测算填报。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依据住房公积金标准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填报。

  (四)项目支出: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测算填报。

  (五)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陕西省作家协会2013年收入预算总计为651.96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2013年支出预算总计651.9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459.9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45万元;2、项目支出192万元。

  2013年支出预算总表表.XLS

  2013年收支总表.XLS

  2013年三公经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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